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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次创作短视频:64.4%受访者建议明确素材使用和创作边界

发稿时间:2021-06-18 14:21:00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作者:孙山 中国青年网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孙山

  实习生 黄楚晰

  目前在短视频平台上,经常会有将电视剧、电影剧情筛选、剪辑而成的简短版视频。这类短视频迎合了人们快速追剧的需求。但是在制作的过程中,也会存在侵权的问题。

  近日,中国青年报社社会调查中心通过问卷网(wenjuan.com),对1530名受访者进行的一项调查显示,76.7%的受访者期待规范二次创作作品的剪辑要求,64.4%的受访者建议明确二次创作的素材使用和创作边界,62.6%的受访者建议加强对二次创作内容侵权行为的鉴定和判别。

  受访者中,00后占21.0%,90后占45.4%,80后占28.6%,70后占3.7%,60后占1.4%。

  在保护影视版权与二次创作问题上,74.8%受访者认为不能一刀切

  北京某高校大学生小媛,平时经常会看一些“X分钟看完电影”“X分钟看完电视剧”的视频,然后去找相应的原片来看。小媛觉得,有些二次创作的短视频,把电影拍摄背景、主创团队背后的故事都讲得很清楚,能够增加自己对一部作品的了解,“还有的电影,自己在看的过程中会忽视掉一些细节,二次创作的短视频会把这些细节整理出来,还会把影片中的线索讲透,看完觉得很到位、过瘾”。

  北京上班族李田(化名),有时会在短视频平台上,刷到一些二次创作的短视频内容,他觉得这类视频能够抓住人们的碎片化时间,“有的电影是自己看过的,通过这类视频可以看到其他人对这部作品的评价。还有的时候,我会因为短视频介绍了某部没看过的电影,特意找来看一看”。

  调查中,34.1%的受访者会在看完影视原片后,再看二次创作视频,31.9%的受访者会看到二次创作视频后,再去看原片,还有14.6%的受访者表示基本只看二次创作的短视频。

  肖白(化名)是B站视频剪辑类UP主(指在网站上传视频音频文件的人),他从2017年开始做自己的账号,主要介绍一些看过的电影。“我会用自己的话来介绍电影的故事,并形成自己对这部影片的评价。在制作的过程中会搜集与电影相关的素材,比如剧组演员的采访、幕后花絮,进行剪辑配音等”。

  说起自己运营账号的过程,肖白感觉,要把一部上百分钟的电影浓缩成几分钟,还要把内容讲述清楚,是有一定难度的,“刚开始内容播放量基本能过万,但从2019年之后播放量就下降到了几百。我感觉这几年短视频平台火了,同类型的账号也越来越多,有些是有团队在运营的,我自己就一个人,实在干不过了”。

  肖白感觉,像自己这样以介绍电影为主的二次创作,在短视频平台上是不容易盈利的,“解说着电影中间突然插进来一条广告,感觉很生硬,如果做多了,别人也不愿意看你的账号了。我也没怎么接过广告,主要是靠平台提供的一些创作激励”。

  “感觉这两年围绕着版权一直有争议。” 肖白坦言在版权问题上,自己虽然心存担忧却又没有办法,“有一些比较大的账号会引来版权方面的争议。我也想着要转型做一些纯粹原创的节目”。

  4月9日,逾70家影视传媒单位及企业发布保护影视版权的联合声明,表示将对目前网络上出现的公众账号生产运营者针对影视作品内容未经授权进行剪辑、切条、搬运、传播等行为,将发起集中、必要的法律维权行动。4月23日,多家影视行业协会、影视公司联合500余位艺人发布联合倡议书,倡导短视频平台积极参与版权内容合规治理,清理未经授权的内容。

  对于影视版权保护和二次创作的短视频,调查中74.8%的受访者认为不能一刀切,需要看具体情况,也有23.0%的受访者表示二次创作侵犯了版权,需要抵制。

  “短视频账号的运营主体未经影视剧权利人的授权而使用其作品或作品的片段,一般构成著作权侵权。但是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所规定的合理使用情形则不构成侵权,其中一种情形就是‘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北京云嘉律师事务所律师、中国政法大学知识产权研究中心特约研究员赵占领指出,在判断对于他人作品的使用行为是否属于“合理使用”时,应遵循“三步检验法”的原则:第一步,只能在特殊情形下作出;第二步,与原作品的正常利用不相冲突;第三步,没有不合理地损害原作品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短视频平台中对于影视作品的剪辑使用行为,一般不构成合理使用。首先因为这种使用行为并非《著作权法》所规定的‘为个人学习、研究或欣赏’的使用或‘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说明某一问题’的适当引用,而是带有商业目的的使用,一般是为了获得用户及流量,进而提高账号的广告价值。其次,这种剪辑视频,特别是几分钟看完一部电影模式的短视频,会抢占正常收看影视剧的用户。最后,这种方式也破坏了付费使用的商业模式,损害了影视剧权利人的合法权益”。

  76.7%受访者期待规范二次创作作品的剪辑要求

  “我看到弹幕里经常有人说,看了我们的剪辑作品觉得主角有意思,就去找来原片看,感觉从某种意义上说,我们也给原作品带来了流量。”肖白坦言在二次创作问题上,自己不太确定应该怎么做,“只能等着看有什么明确的规定,然后按照规定来修改我们的视频内容。另外就自己的视频内容来看,评论等自己观点的内容占比一半,跟那种纯粹剪辑搬运影视片段、没有新观点输出的短视频是不一样的”。

  小媛感觉,需要对二次创作有更加明确的标准和要求,“我之前看到过,把几十集的电视剧剪辑成几段几分钟的片段,也没有新的增量内容。这样的短视频和有博主自己评述或融合其他素材的短视频,能否同归为一类?”

  调查中,76.7%的受访者期待规范二次创作作品的具体剪辑要求。

  赵占领分析,在版权保护的平台责任上,依据目前的法律规定,特别是信息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所规定的通知删除规则,短视频平台作为信息存储空间的提供方,一般只有在接到权利人的侵权通知之后才要删除,不删除的话,对损害扩大部分承担连带责任。“但也有例外,如果短视频平台对于用户所发布的侵权视频是明知或应知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一般情况下,很难认定短视频平台是构成明知或应知,除非它对于用户所发布的视频进行了审核、编辑、修改、推荐、置顶等,否则的话是很难认定平台对于用户的侵权行为是构成明知或应知的,所以很难认定平台对此承担法律责任”。

  据央视报道,北京大学知识产权学院常务副院长张平认为,在保护影视版权的同时也要为二次创作留有空间,她认为可以在法律上尝试扩大著作权集体管理机构的权限,或通过版税机制、开放授权等方式,尊重权利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

  规范二次创作作品,调查中,64.4%的受访者建议明确二次创作的素材使用和创作边界,62.6%的受访者建议加强对二次创作内容侵权行为的鉴定和判别,62.1%的受访者建议建立影视作品版税机制,让创作者合法创作。其他的建议还有:创作者加强自律,减少“剪、拼、搬”的创作模式(41.8%),完善版权投诉处理机制(39.9%),加大对违规创作账号的惩处力度(21.8%)等。

原标题:二次创作短视频:64.4%受访者建议明确素材使用和创作边界
责任编辑:纪佳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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