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 针对学生欺凌、校园性侵害等对学生合法权益损害重大的问题,《未成年人学校保护规定》构建了专项保护制度,完善了相应的防治工作机制。明确提出对存在欺凌行为的学生应当进行教育惩戒。
明确侵犯身体 侮辱人格等五类欺凌行为
《规定》明确了从预防、教育、干预制止到认定调查、处置等方面的防控具体要求,特别细化了构成学生欺凌的情形和认定规则。 明确学生欺凌的概念,强调主体上的特定性、主观上的故意性、后果上的伤害性,把学生欺凌和校园暴力、学生间正常的嬉闹等区别开来。明确学生欺凌的行为表现,归纳了侵犯身体、侮辱人格、侵犯财产、恶意排斥、网络诽谤或传播隐私等五类欺凌行为。
教职工发现校园欺凌应及时干预制止
《规定》要求建立学生欺凌预防机制,规定学生欺凌教育制度和调查评估制度。建立学生欺凌关注、干预和制止机制,要求教职工应当关注可能处于弱势或者特殊地位的学生,发现学生存在被孤立、排挤等情形的应当及时干预,发现学生实施对他人的欺凌行为的应当及时制止。
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
《规定》明确要建立学生欺凌认定和处置机制,要求学校成立学生欺凌治理组织负责调查和认定,对存在欺凌行为的学生应当进行教育惩戒等。同时,将防治性侵害、性骚扰纳入专项保护。要求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与学生交往行为准则、学生宿舍安全管理规定、视频监控管理规定等制度,建立预防、报告、处置性侵害工作机制。
《规定》还明确了禁止教职工与学生谈恋爱等行为“红线”。要求学校要建立报告制度,首问负责制度,权益保护机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