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直播间带货,朋友圈、微店售假,千万元假冒奢侈品牌服饰箱包的背后是2个制假团伙和1个售假团伙组成的完整制假售假产业链……日前,上海市普陀区检察院对一起制售假冒奢侈品牌服饰、箱包案件11名被告人提起公诉。
“西装‘双十二’购物节会上架,微店有活动,大家可以过去看看。”某直播平台上,网红主播一边展示着所谓自主品牌的服饰箱包,一边暗示这是某大牌的仿品。通过点开客服发来的微店链接,可以购买印着各种奢侈品牌标志的服饰、箱包,价格却还不到官方价格的一折。经过对该微店进行溯源式调查,一条完整的“线下生产、网上销售”制假售假产业链浮出水面。
经调查,该微店的实际控制人为丘某。2011年起,丘某在淘宝上从事自主品牌女装生意,并注册了A服装公司。2016年,丘某开始与弟弟丘某兵经营奢侈品假货生意,货源大多来自当地的皮革城和服装批发市场。起初,丘某只是找现成的货源加价销售,后期为降低成本,她找到其自主品牌服装的生产厂家负责人薛某某等人,让他们按照要求生产特定的假冒奢侈品牌的商品。
丘某和丘某兵先是通过朋友群和粉丝群小范围经营,2018年,丘某通过他人以A服装公司的名义注册了两家微店,一边通过淘宝网店继续经营自主女装品牌,一边通过微店经营假冒奢侈品。同时,丘某还在朋友圈、微博上营造有钱人的人设吸引流量,招聘网红在直播间带货引流。
2020年9月23日,普陀区公安机关先后在广州、深圳两地将丘某、丘某兵、薛某某等11人抓获归案,查处犯罪窝点9处,查获假冒某品牌服饰、箱包等5000余件。
检察机关调查发现,2016年至2020年期间,丘某兵、丘某等人在无注册商标权利人的许可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从薛某某等人处采购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并通过微店对外销售,累计销售金额3400余万元。此外,周某某在无注册商标权利人许可的情况下,为牟取非法利益,从市场等渠道购买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出售给丘某兵等人,累计销售金额176万余元。
检察官认为,被告人丘某、丘某兵、周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被告人薛某某等人的行为已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近日,普陀区检察院以涉嫌销售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罪对丘某、丘某兵、周某某等9人提起公诉,以涉嫌假冒注册商标罪对薛某某等2人提起公诉。目前,该案正在审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