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日起,营口市来(返)沈人员〔以下简称来(返)沈人员〕应持有抵沈前7日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沈后要主动向社区报告。如无法提供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请立即向所在社区(村)和单位报备相关情况,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组织专业人员主动、有序、免费、上门为来(返)沈人员进行核酸检测,请来(返)沈人员配合辖区疫情防控指挥部的疫情排查、核酸检测、医学观察等防控措施。同时来(返)沈人员注意做好自身健康检测,如出现发热、干咳等不适症状,应做好防护措施,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尽快到就近的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就诊时请主动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便于及时排除。防控措施将根据辽宁省要求实时调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