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网消息: 12日,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区议员等公职人员将需要宣誓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条例将于5月21日刊宪并生效。
12日,香港立法会三读通过《2021年公职(参选及任职)(杂项修订)条例草案》。条例包括进一步明确拥护香港基本法及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和条件,新增区议员须进行宣誓的规定,在《宣誓及声明条例》中新增宣誓具体要求、完善监誓人的安排,修订《立法会条例》和《区议会条例》,以及在行政长官、立法会及区议会选举中加入限制等六大范畴。
条例列明,香港律政司司长可以以立法会议员或区议会议员违反誓言,或不符合拥护基本法、效忠香港特区的法定要求,提出法律程序,有关议员会实时自动暂停职务,直至法庭对有关诉讼有最终决定。律政司也可以于任何时间提出法律程序,如果法庭裁定某议员、某日开始失去议员资格,则由该日起不再享有任何相应待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