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据人民网曝光,有求职者在应聘某公司人事岗位时,被要求详细说明恋爱经历以及持续时间。面对这个涉嫌侵犯个人隐私的做法,涉事公司的解释竟然是:填写恋爱经历的目的是考察应聘者的“情商”。这一现象一经曝光,就引起不少网民的议论,很多人都表示自己在应聘时也遇到过类似的奇葩问题,而查阅之前的新闻,类似事件也发生过不止一次。
从媒体报道来看,类似招聘中的奇葩问题,还包括:要求说明父母兴趣爱好、写明是否有狐臭、列举婚育计划、询问家中是否养有宠物等等。这些问题属于个人隐私,当事人愿意说就说,不愿意说不能被强迫“交代”。这些本是最基本的常识,也是公司在招聘过程中应当注意的。
近年来,一些公司为了降低招聘成本、提高招聘效率,喜欢设置一些奇葩的问题来“考验”求职者。某些公司会在问题设置上“剑走偏锋”,比如,用一些灵活的问题来考察求职者的应变性,或者用一些“脑洞大开”的问题来测试求职者的思维广度。应当说,这些做法并非完全没有合理性。但是,奇葩问题的设置应该有个“度”,如果奇葩到了侵犯求职者个人隐私乃至伤害求职者个人权益的地步,那就属于“过犹不及”的情况了。
从求职者的角度看,出于现实考虑,不少人即便遇到涉嫌侵犯个人隐私的奇葩问题,也不见得会拿起法律的武器来维权。由于着急找一份工作,很多人对此只能忍气吞声,或者最多在网上吐槽一番。求职者不愿过多追究的心态,助长了一些公司奇葩招聘的“底气”——涉事公司往往意识不到自己的做法有多么不合理,这既无助于找到合适的员工,也会给公司的声誉与长远利益带来损害。
正如不少网民所吐槽的那样,能要求求职者详细说明恋爱经历的公司,恐怕也不是一个很尊重人的公司。一家公司能否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以及能否具备长远的发展潜力,在很多细节问题上都能看出,而公司如何对待求职者,就是其中十分关键的细节。
从公司利益上讲,想招到合适的工作人员有很多技巧,但在招聘问题上不该动歪脑筋。设置招聘问题,应该紧扣两个原则。首先,相关问题应该能够直接反映求职者的专业素养、思维方式、做事心态。再者,问题可以很有创新性与个性,但不应该涉嫌侵犯求职者的个人隐私,应该始终不离开以人为本、尊重劳动者基本权益的原则。从这两个原则来看,个别公司要求求职者详细说明恋爱经历以及持续时间的做法,实不可取。
希望此事能给人们足够的启示。当求职者再遇到类似的情况,可以从心底硬气地明确:如此奇葩的公司不去也罢!而存在类似行为的公司也不妨反思一下自己的问题,毕竟只有相互尊重与理解,才能实现公司与员工的互利双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