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有网友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反映,在合肥的房产新政中,自己其他刚需条件都符合,唯独因为35周岁的年龄被限制了。对此,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予以回复。
该网友称:很高兴政府能够看到群众的呼声出台房产新政,但我看到刚需年龄限制在35岁以下,而我们刚好在这个年龄线上,我们农村出身,一直秉承依靠自己力量买房,正在我们攒够了首付买房之际,房价大涨或全款,期望新政出台,新房价格低些,其他刚需条件我们都符合唯独因为年龄被限制了。试问有多少人不掏空家人钱包能早早买上房?现在合肥大力招商引资,很多企业到合肥开分公司,据我所知芯片行业想招一个七八年工作经验的硕士很难,更别提十年的了,而一个硕士毕业也已经26、27了,合肥工资又是长三角几个最低的,这种情况下购房再限制更不利于人才引进,望领导们三思。
合肥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回复:关于您反映的定义刚需购房者年龄问题,我市房产调控新政并未排除35周岁以上购房者的购房资格,对于35周岁以上具有购房资格的购房者可参加普通购房者摇号购房。同时,我市已出台的《合肥市人才购房资格认定实施细则》《合肥市新落户人才租房补贴发放实施细则》《关于进一步吸引优秀人才支持重点产业发展的若干政策》等政策,对人才租房、购房均有稳定的保障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