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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宿舍猝死,算不算工伤?

发稿时间:2021-04-07 08:05:00 来源:检察日报 中国青年网

当事人向检察官送锦旗表示感谢

  “有检察官用心为我们解决问题,这憋在心里五年的气终于顺畅了,以后可以踏实过日子了。”近日,在江苏省张家港市检察院信访接待室,行政诉讼监督案当事人刘刚认真地写下了息诉罢访承诺书,一旁的刘母更是拉住检察官的双手,一个劲儿地重复着“世上还是好人多”。

  父亲在宿舍猝死,反复诉讼皆无果

  据刘刚母亲称,2015年1月30日,丈夫刘建华在其所在公司车间作业期间回到宿舍休息,下午3时被发现无生命迹象,立即送往医院抢救被诊断为因心律失常死亡。事后,刘刚及其母亲向张家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称市人社局)申请工伤认定未果,后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在法院审理案件过程中,市人社局以需对事实进一步调查核实为由,自行撤销了《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后刘刚及其母亲撤诉。

  2015年11月,市人社局补充相关证据材料后再次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刘刚及其母亲对此决定不服,再次提起行政诉讼。后法院经审理,判决撤销市人社局作出的《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责令其重新作出工伤认定。拿到判决的刘刚和母亲满心欢喜,等着市人社局作出认定工伤的决定,然而等到的却是无尽的失望。

  2016年11月15日,市人社局经调查核实,补充事实后,更换文号,第三次作出不予认定工伤决定。刘刚及其母亲对此决定依然不服,第三次提起行政诉讼。法院受理后,认为死者刘建华不符合工伤认定条件,一审判决驳回刘刚及其母亲的诉讼请求。刘刚及其母亲不服,但该案经过二审、再审,均维持一审判决。

  三轮五次提起行政诉讼都未能如愿,刘刚母子感到走投无路,“加班回来死在宿舍,怎么会不是工伤呢?这判决我们不认!”

  张家港市检察院在开展行政检察走访工作与行政机关沟通的过程中,了解到该案双方当事人矛盾较深,案件涉及工伤认定、工伤基金支付等问题。从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出发,2020年9月,张家港市检察院依职权受理了此案。得知此消息后,刘刚母子立即来到检察院,向承办检察官诉说他们的主张和理由。

  调查显示判决并无不当,当事人依旧不服

  刘建华的死亡究竟是否构成工伤是双方争议的焦点。受理该案后,承办检察官多次前往市人社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中心以及工伤保险科,调取案涉人员的调查笔录和相关资料,结合原审卷宗材料,展开全面细致的审查。

  与刘刚及其母亲的陈述不同,根据市人社局的调查显示,刘建华死亡当天全厂休息,车间主任、工友与刘建华妻子的陈述存有矛盾,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视同工伤的规定,也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第十四条和第十五条等关于工伤的认定条件。

  考虑到该案的行政争议已持续多年,相关证据、证人证言重新核实难度大,承办检察官遂提请召开检察官联席会议,对案件处理方式进行研讨,并专门向上级检察院行政检察部门汇报,寻求指导帮助,形成办案思路。

  经审查,关于刘刚及其母亲主张刘建华死前有过加班的证据,仅有一名工友的陈述,且该证人的证言反复不定,故没有完整的证据链足以印证事发当天刘建华加班的事实。

  另外,该名工友关于刘建华有过加班的相关陈述中,也证实了刘建华在下午1时左右回到了宿舍休息。即便刘刚母子的陈述为真,刘建华加班时在工作岗位上感觉不适,但其并未直接送医,是在回到宿舍休息后出现急需抢救的突发疾病,于下午3时被发现不省人事。这点不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职工突发疾病的时间和地点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视同工伤的前置条件,也不属于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相关处理意见规定的“职工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突发疾病于工作场所内死亡或者从工作场所直接送医抢救无效死亡”的情形。因此,刘建华的死亡确不属于工伤,法院判决并无不当,不符合法律监督条件。

  得知检察机关的审查结果,刘刚母子的态度极为抵触。刘母当即表示不服案件处理结果,坚持认为应认定工伤,要继续上访申诉。

  释法说理打开心扉,司法救助解燃眉之急

  面对情绪激动的刘刚母子,承办检察官决定换位思考、以情暖心。面对正在气头上的刘母,检察官决定先做刘刚的思想工作。考虑到刘刚白天要工作,检察官便选择在晚上跟刘刚电话沟通,倾听其诉求,在日常聊天中向其释法说理,耐心解释工伤认定条件。刘刚最终被检察官的真诚、专业打动,迈过了心中的那道坎儿,同意一起劝导其母亲。在他的帮助下,刘母也逐渐消除了对检察机关的不信任,愿意打开心扉进行交流。

  2020年年底,经过三个多月的不懈努力,母子二人终于解开心结,同意息诉罢访。

  在办案过程中,承办检察官了解到,刘父去世时,刚刚大学毕业的刘刚一度抑郁并入院治疗。一直是家庭主妇的刘母没了丈夫的依靠,没有了收入来源,整个家里只靠刘刚打零工维持生活。五年的诉讼之路消耗了母子俩大量的精力,刘母患上多种疾病,急需手术治疗的胆结石一拖再拖。经过综合研判,承办检察官提议通过司法救助的方式对刘刚母子进行救助,并积极向相关部门核实有关情况,最终为他们申请到2万元司法救助金,刘母顺利手术。

  2021年3月,刘刚带着已康复出院的母亲来到检察院,当面感谢承办检察官并赠送锦旗。看着开始新生活的母子俩,多日持续的努力换来了案结事了政和人和,承办检察官倍感欣慰。

责任编辑:千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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