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6日电(全媒体记者戴佳)记者今天从最高人民检察院了解到,近日,海南省交通运输厅原党组成员、副厅长刘保锋(正厅级)涉嫌受贿罪一案,由海口市检察院依法向海口市中级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刘保锋享有的诉讼权利,并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其委托的辩护人的意见。海口市检察院起诉书指控:2006年至2019年,被告人刘保锋利用担任海南省交通运输厅规划财务处处长、办公室主任、副厅长等职务便利,在工程项目承揽、职务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