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平台还是求医渠道不能分不清
“主业演员,副业医生”,一些以“神医”身份从事医疗广告营销的假医生、假专家,不仅出现在电视里,还频频现身于近年流行的私域营销。一些微商机构先在搜索引擎平台或微信公众号投放广告,引流至“名医”私人微信后,再按话术模板“问诊”诈骗。据报道,所谓“名医”大多是被刻意包装出来的假把式,甚至干脆就是业务员共用的虚假IP。
微商为何会被诈骗者选中,作为“转型”之选?一方面,因为用户群体庞大,信息可以得到高频、反复传播,诈骗信息混杂其间,实现病毒式扩散;另一方面,相比电商购物,“私域”交易更利于骗子针对不同对象,反复实施同一类型诈骗。
当电信诈骗团伙“转型”干起给人“看病”的微商,当“网络名医”成为电信诈骗新马甲,震惊之余,更得高度警惕。若把“网络名医”式微商诈骗比做洪水,我们至少需要修筑这样几道防洪墙:个人信息安全保护是第一道墙;网络平台监管是第二道墙;司法打击则是最后一道墙。只有每一道墙都修筑得更加牢固,微商诈骗才不至于洪水泛滥。
网络时代,个人信息泄露的确防不胜防。一个手机号、一个用户名、一个邮箱账户、一条朋友圈……一些看似破碎分散的信息,可能碰撞出完整的个人信息。微商诈骗能够精准找到目标人群,除了广告推广之外,显然也与个人信息泄露有关。需要继续完善相关制度,强化对个人信息安全的监管。
诈骗分子通过私人微信方式,实施网络问诊诈骗,平台必须承担监管责任,完善对违法犯罪行为的识别系统、举报系统,堵塞可能出现的漏洞。搜索引擎也好,公众号广告也罢,针对类似“网络名医”广告投放,应该建立并完善筛查屏蔽机制。
受害者本人提高警惕意识和甄别能力非常重要。就像社交账户和银行账户不该使用同样的密码,社交功能和求医渠道最好不要混用,不能轻信来路不明的“网络医生”。此外,遇事要学会自我冷却,记得先跟家人朋友商量,“当局者迷旁观者清”是有效的防火墙。
既是非法行医,亦是销售假药,还是骗人钱财,“网络名医”涉嫌多种犯罪。中国裁判文书网显示:2019年以来,国内法院终审宣判的在微信端冒充医学专家卖假药、销售“医疗服务”且被定性为诈骗罪的案件共22件,其中涉及“假医生”328人,至少涉及受害人2.9万人,被骗走的钱财高达1.9亿元。司法机关仍需继续加大打击力度,依法惩处“网络名医”诈骗,堵住电信诈骗“转型”微商诈骗之路。
舒圣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