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让犯罪嫌疑人心悦诚服
发稿时间:2021-03-09 08:04:00 来源:检察日报
本报北京3月8日电(记者操余芳)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是我国一项重大司法制度创新,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全国人大代表,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局长李晴对检察机关推进这项制度落实充分肯定。
2020年,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适用率超过85%,量刑建议的采纳率接近95%,一审服判率超过95%,高出其他刑事案件21.7个百分点。李晴代表认为,认罪认罚的高适用率和量刑建议的高采纳率反映了这项制度在检察机关切实落地生根、成果显著,大大提升了司法效能。
去年,最高检会同公安部在看守所播放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宣传动漫,用20分钟的短片,以浅显易懂的方式,让在押人员了解该制度。“当事人认罪越早,从宽幅度一般越大,犯罪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主动认罪,将大大减轻侦查取证的压力,大幅提高案件侦查效率。”李晴代表说,这一举措让在押的犯罪嫌疑人减少了对抗心理,愿意赔偿被害人损失,积极取得被害人谅解,主动化解矛盾,消除了戾气,促进社会和谐。此外,还能节约司法资源,实现政治效果、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的有机统一。
李晴代表指出,最高检出台的《人民检察院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监督管理办法》,对检察官办理认罪认罚案件的权力运行机制、监督管理措施等作出了全方位明确规定,进一步扎紧了规范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的“篱笆”。检察机关也在不断提升队伍素质,加强业务培训,严控廉政风险,以公开听证等形式促进公正,接受社会各界监督,相信这项制度会落实得越来越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