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4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10件老年人权益保护典型案例,其中包括一起“强行啃老”案件。案情显示,龚某华及其女儿龚某将龚某华92岁的母亲周某带至农村信用社某营业厅,对其账户进行挂失,取出存款24万元并存入龚某账户。周某诉至法院称,龚某华及龚某以帮助办理银行存款为由,将其骗至银行并转走存款,周某得知后,要求龚某返还,遭到拒绝,故诉请龚某返还上述款项。
最高人民法院指出,子女不得以窃取、骗取、强行索取等方式侵犯父母的财产权益。这起典型案例的公布,强调了父母有权拒绝子女“强行啃老”,坚持保障老年人合法权益的价值导向。
这几年,一些花式“啃老”现象不时引起社会关注。有些子女把孩子和家务全都一股脑推给父母,自己轻轻松松做起“甩手掌柜”,父母操劳一生,退休后依然要“围着孩子转”;有些子女假借陪伴老人之名,吃穿用度全靠父母,却全然不顾他们的辛劳和苦衷,还会不断“撒娇式”索取他们的资助和补贴;更有甚者,子孙觊觎、骗取老人财产,想方设法“强行啃老”。
类似“啃老”状况,往往产生于同一种家庭关系模式:父母习惯性付出,即便儿女早已成年,还会在潜意识中认为他们是需要被扶持、被照顾的“孩子”,于是宁愿自己省吃俭用,也不愿后辈受苦;子女则耽于享受这种“舐犊情深”,无视父母日渐衰老的现实,只会坐享其成。这种不均衡关系的固化,造成了抚养与赡养义务衔接的阻滞和不畅,不仅会使父辈困厄于被逐渐“榨干”的生活压力,也不利于年轻一代树立独立自主意识,担当起应有的家庭和社会责任。
对于父母而言,虽然含饴弄孙、阖家团圆能给自己带来不少欢乐和安慰,但这些天伦之乐不能以被肆意“啃老”、被无限索取为代价。父母之爱子,必为之计深远。自己不堪其负的倦怠与无奈,只能不断加重子女的依赖性,使其永远难以实现思想上的“成年”。已经操劳多年的父辈,也不宜与成年子女的生活过度绑定,而是可以培养自身兴趣、尝试更为多元的生活方式。因此,对于子女“啃老”的不合理要求,父母还应保持清醒,不能一味容忍。父母在必要时拿起法律武器保障自身权益,对“强行啃老”说“不”,不是“不讲情面”,恰恰是为了子女的长远考虑。
当然,需要意识到,对于很多在大城市打拼的年轻人来说,的确要面临工作、住房等重重压力,有时也离不开父母的扶持和资助。对此,子女还应多体谅这些付出背后的艰辛与不易,而不是安然享受,认为一切都理所应当。即便一时手头拮据,也要时时心怀感激,表达力所能及的感恩与回馈。相关部门和社会组织也应在住房、就业等领域持续发力,通过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加强劳动保障、提供更多廉价租赁用地、保障租客权益等方式,为年轻人进一步减压,减少其不得已向父母“伸手”的情况。
任冠青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