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月25日下午举行的上海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新闻发布会上,针对出院病例持续追踪情况,上海市卫健委主任邬惊雷介绍,上海市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新型冠状病毒肺炎诊疗方案(第八版)》的出院标准和出院后随访要求,开展新型冠状肺炎病毒肺炎出院患者管理和跟踪随访工作。对于患者体温正常、呼吸道症状明显好转,肺部影响明显改善,连续两次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阴性的,予以出院。
对所有出院患者,闭环转运至各区隔离点,进行14天的集中或居家隔离,隔离点或社区医务人员每日上门对出院患者开展体温和症状监测,并在隔离期满前进行呼吸道标本核酸检测,阴性后方可解除隔离。
同时,由市级定点医院对出院患者进行随访,在出院后隔离期间核酸检测阳性病例,闭环转运至市级定点医院进行复查,核酸阴性后再次进行集中隔离健康观察。市级定点医院对隔离点满14天解除隔离的出院患者进行第4周的到院随访,对于外省市无法到院的出院患者进行电话随访,并要求到当地进行核酸检测随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