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北京1月22日电 记者22日从最高人民检察院获悉,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原党组成员、副主席任华涉嫌受贿一案,由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终结,经最高人民检察院指定,由江苏省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苏州市人民检察院已向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检察机关在审查起诉阶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任华享有的诉讼权利,并讯问了被告人任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检察机关起诉指控:被告人任华利用担任中共乌鲁木齐市委常委、宣传部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文化厅党组书记、副厅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宣传部副部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教育厅党组书记,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副主席等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依法应当以受贿罪追究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