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1月13日电 (记者 路梅)国务院台办发言人朱凤莲13日在例行新闻发布会上,就台胞接种大陆研制的新冠疫苗相关问题应询表示,疫苗接种完全在自愿申请、知情同意的前提下进行,台胞对是否接种疫苗有选择权。
朱凤莲指出,在疫苗研发生产的过程中,大陆方面始终把疫苗的安全性、有效性放在第一位。2020年12月,国家药监局正式附条件批准中国国药集团中国生物生产的新冠灭活疫苗上市申请。已有数据显示,其保护效力达到世卫组织和国家药监局相关标准要求。截至1月9日,已累计开展疫苗接种900多万剂次。
对于记者提到,有台商关心接种疫苗后再返回大陆能否缩短隔离天数,朱凤莲表示,世卫专家提醒,目前没有证据表明已接种人群不再具有传播病毒风险,接种过的人也需要采取同样的防控措施。无论有没有接种疫苗,都要做好个人防护措施。
朱凤莲还介绍,厦门市在12月14日启动了新冠肺炎疫苗重点人群接种工作,第一阶段是先对医疗卫生人员、涉及进口冷链物品的口岸一线海关检验检疫人员等9类感染风险较高的人群进行疫苗接种。厦门台资企业协会等机构服务在厦门的台胞,对这9类人群当中自愿接种的台胞进行了登记统计,安排接种。
她表示,各地新冠疫苗接种工作正在分阶段有序进行,对包括大陆台胞在内的符合条件的民众,都会作出妥善安排。目前广西、厦门等地部分台胞已接种疫苗的,不需个人付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