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安县关于一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
行程轨迹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固安县有关部门在网格化排查中,发现周某于2020年12月31日至2021年1月3日来往于石家庄,经了解,周某与确诊病例有过接触,我县立即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并进行核酸检测。1月11日凌晨,市疾控中心反馈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根据相关疫情防控要求,现将此人基本情况及行程轨迹通告如下:
周某,女,固安县柳泉镇人,系北京市某公司职员。家住固安县英国宫5期小区。调查其行程轨迹为:
2020年12月28日-12月30日:正常出行上下班,并根据北京政策规定,参加了公司员工定期核酸检测,12月31日报告结果为阴性。
12月31日:
16:00提前请假回家,乘私家车前往石家庄;
21:00到达石家庄亲属家中,商议事情至2021年1月1日2:00。
2021年1月1日:
5:00乘私家车返回固安县柳泉镇西红寺家中;
11:00在柳泉镇法律服务所咨询,咨询过程中佩戴口罩;
12:00在柳泉镇燕北风韵面馆就餐,饭后返回英国宫家中休息,未外出。
1月2日:
8:30乘私家车前往石家庄;
11:00到达石家庄亲属家中,后到某市场处理纠纷;
17:00在石家庄亲属家中地下负四层商议事情至23:00。
1月3日:
9:00通过某互联网平台自行联系中介看房,全程佩戴口罩,期间在北国超市益新店旁沙县小吃吃午饭;
20:00乘私家车返回固安县柳泉镇西红寺家中;
24:00乘私家车回英国宫家中。
1月4日:
上午请假未外出;
12:00乘私家车到新宫地铁站,乘坐地铁4号线到宣武门站,步行前往公司;
14:00到达公司上班,下班后原路返回新宫地铁站,乘私家车返回固安家中,未外出。
1月5日至6日:
每天6:40出发,18:40返回,往返北京工作。下班后均居家未再外出。
1月7日:
16:00请假离开公司,步行至宣武门站,乘坐地铁4号线至新宫地铁站,乘私家车返回固安家中。
1月8日:
居家未外出。
1月9日:
休班在家未外出;
16:00到普祥医院做核酸检测,期间排队人员较少,停留时间约10分钟,1月10日上午结果反馈为核酸阴性。
16:20到和平门生鲜超市购买面包,停留时间约10分钟。全程佩戴口罩,回家后并未外出。
1月10日:
上午休班在家未外出。
14:30被有关部门网格化筛查出曾来往于石家庄,遂由属地政府引导至集中隔离观察点并开展核酸检测。入住隔离点时,因体温异常,由120救护车送至固安县人民医院发热门诊隔离留观。
21:00核酸检测初筛为阳性。
周某核酸检测初筛阳性后,全县立即启动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对排查到的周某的密切接触者采取隔离管控措施。对其所在社区、村街所有住户进行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全部为阴性;对其住所、县域内相关活动场所开展终末消毒处理,并对所涉及的相关场所暂停营业;同时开展病毒测序,追踪感染来源。
目前,我县正在继续摸排所有周某的密切接触人员,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并开展核酸检测。
现提醒与患者相同时间段、相关地点有过接触的居民,按传染病防治有关规定,需采取如下措施:
1.立即向所在社区、村(街)登记备案,社区、村(街)要第一时间向固安县疫情防控办报告,并持续跟踪反馈情况;
2.在此期间若出现发热、乏力、咳嗽等呼吸道症状时,请第一时间与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联系(0316-6162937),乘坐救护车前往县总医院发热门诊规范就诊,就医途中要做好个人防护,全程佩戴口罩。
请全县广大居民认真按照疫情防控要求落实戴口罩、不聚集、勤洗手、晒衣被、吃熟食等良好习惯,不信谣、不传谣,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做好疫情防控各项工作。
特此通告。
固安县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