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新闻|图片|评论|共青团|温暖的BaoBao|青年之声|青春励志|青年电视|中青校园|中青看点|教育|文化|军事|体育|财经|娱乐|第一书记网|地方|游戏|汽车
首页>>新闻 > 即时新闻 >>  正文

最高法:持续性、经常性家暴将被认定为虐待

发稿时间:2020-12-30 14:19:00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作者:李文杰 中国青年网

  最高人民法院今天(30日)发布了首批民法典配套司法解释。根据最高法发布的适用民法典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可以认定为民法典多个条款中所称的“虐待”。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在发布会上表示,家庭是社会的细胞,家庭的和谐稳定是国家发展、社会进步、民族繁荣的重要基石,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的修改制定受到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与每个家庭和个人息息相关。本次修改制定婚姻家庭编司法解释,最高法从促进婚姻家庭和谐稳定的角度,注重引导树立良好的家教、家风,弘扬家庭美德,促进家庭文明建设。

  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贺小荣介绍,反家庭暴力法明确规定家庭暴力基础上将持续性、经常性的家庭暴力认定为虐待,体现了对家庭暴力坚决说“不”的鲜明价值导向。新解释注重保护妇女、未成年人、老年人和残疾人的合法权益,比如进一步细化了在法定情形下,变更无民事行为能力的监护人,并由新的监护人代理其提起离婚诉讼的规定,依法保护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合法权益。

  贺小荣介绍,在涉及未成年子女抚养权的纠纷规定上,解释贯彻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尊重8周岁以上子女的真实意愿,删除了过去10周岁的规定,将表达真实意愿的年龄由10周岁下调至8岁。

原标题:最高法:持续性、经常性家暴将被认定为虐待
责任编辑:任洁
 
相关新闻
加载更多新闻
热门排行
热 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