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2月29日,黑龙江省黑河市第二人民医院在门诊就诊病人“应检尽检”中发现阳性报告病例1例,经医疗救治专家组会诊确定为确诊病例(重型)。在与其共同居住的人员中检出无症状感染者1例,以上二人系祖孙关系。现将轨迹公布如下:
确诊病例:张某某,73岁,现住址:黑河市爱辉区喇嘛台社区学府佳苑小区,无业。
病例主要行程轨迹如下:
12月14—20日居家未外出;
12月20日前往黑河市第二人民医院心内科就诊;
12月21—24日居家未外出;
12月25日9时左右在女儿赵某陪同下由家乘出租车至华夏宴席厅后院孟某处看病,9时30分左右由女儿陪同乘出租车回家后未外出;
12月26—27日居家未外出;
12月28日上午8时30分在女儿赵某的陪同下乘出租车到黑河市第二人民医院挂号,于9时34分到神经内科专家诊室就诊。
12月29日结合实验室检查及临床诊断,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重症)。
无症状感染者:赵某某,18岁,学生,为张某某的外孙,现住址:黑河市爱辉区喇嘛台社区学府佳苑小区。
病例主要行程轨迹如下:
12月14日—19日:学校、家两点一线,每日步行上下学,路程约5分钟,未去过其他场所;
12月20日:上午学校上课,下午由家乘出租车前往至诚教育补课,时间为13:00—14:30,补课后乘车到家后未外出;
12月21日—24日:学校、家两点一线,每日步行上下学,路程约5分钟,未去过其他场所;
12月25日:上午学校上课,下午放假后居家未外出;
12月26日:上午放假居家未外出,约12:30由家乘出租车前往至诚教育补课,时间为13:00—14:30,14:30左右乘出租车前往中超二期青丝坊理发,理发时本人及理发师均未佩戴口罩,全程约1小时左右,店内其他人员流调正在进行中。15:30左右由理发室乘出租车回家后未外出;
12月27日:上午放假居家未外出,约12:30分由家乘出租车前往至诚教育补课,时间为13:00—14:30,约14:30乘出租车前往尊皇台球厅,与同学关某某打台球约1小时,台球厅内有其他人员约10人,约15:30与同学关某某前往台球室附近麻辣香锅就餐,当时店内有1家3口就餐,约16:17与同学关某某乘出租车离开,关某某于企联大厦下车,赵某某乘车回家后未外出。当日,本人除吃饭外,全程佩戴口罩;
12月28日:除学校、现住址外,未去过其他场所。
12月29日结合实验室检查及临床诊断,经市级专家组会诊诊断为无症状感染者。
为保障全市人民的身体健康,有效控制和降低疾病传播风险,现对市民提出以下疫情防控建议:
一、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疫情发展动态,及确诊人员、无症状感染者的行动轨迹。近14天内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市民,请主动向居住地所在社区及爱辉区疾控中心报备相关情况,注意做好自身健康监测并按要求进行核酸检测。
二、请广大市民近期不要离开黑河市区,控制活动范围,避免去往人多的公共场所,减少聚餐、聚会,在进行全员核酸检测时,各位市民要积极主动的听从指挥,配合有关部门在最短的时间内有序完成采集标本工作。
三、近期与确诊人员或无症状感染者行动轨迹有交集的市民要加强自我健康监测,如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不适症状,应当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及以上级别口罩,立即到就近的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就诊时请主动详细告知医生旅行史、接触史,以便于及时排查。
四、广大市民要养成随身携带口罩,科学规范佩戴口罩(尤其是在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和在公共场所活动时)、勤洗手、常通风、保持安全社交距离的卫生习惯;不扎堆、不聚会,倡导健康生活方式。从正规官方渠道了解相关疫情信息,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恐慌。
黑河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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