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2种药品谈判时,谈判专家组谈判依据就是国家医保局给出的底价,这个底价是装在一个信封里,谈判开始了才能打开。那么这个关系到谈判能否成功的底价是怎么测算出来的?测算的原则又是什么呢?在谈判工作结束,记者对此进行了了解。
一粒药经过药品综合组、临床专家组评审后,符合条件的独家品种纳入谈判范围,国家医保局再组织药物经济学测算组、医保基金测算组近80名专家,集中封闭进行测算,提出谈判底价。
国家医疗保障局 医药服务司司长 熊先军: 那么这两个组完全是背对背的,要考量这个药品对老百姓的获益程度、它的临床的疗效,要考量它纳入以后对基金和参保人的影响,也要考虑国际的最低价格。
底价测算充分考虑同款药在美国、德国、法国等发达国家以及韩国等周边国家的上市价格,同时结合大量的文献报道、分析报告、同类产品进行对比等多方因素。
2020年国家医保目录谈判药物经济学测算组组长 刘国恩: 我们的药物经济学专家,是把新进药物的价格和新进药物与现有产品进行比较,在临床上、在副作用上,增加的价值能够转换成和价格进行比较的参数,从而得出一个推荐还是不推荐,推荐的话给出一个什么合理的价格。
由于目前我国医保基金统筹是以县级为单位,各个地区城市差异非常大,谈判底价的测算,吸收了各地医保基金负责同志,充分测算医保基金的承受力。
2020年国家医保目录谈判药物经济学测算组组长 刘国恩: 他们的重点主要在预算上,他们根据盘子的大小确定出来的预算的这么一个价格,要和药物经济学家,基于科学的证据、数据等再次综合,最后才形成了企业后来进行谈判要面对的信封里面的数字。
(总台央视记者 张萍 彦敏 怡哲 郝亮 张敏 李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