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办主任王新征一人就致使101个工程项目的易地建设费不能依法追缴,给国家造成经济损失4.27亿余元。”12月18日,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深度调查》栏目曝光了山西省运城市人防系统腐败窝案。
近6000万元易地建设费减免为150万元
公开履历显示,1958年4月出生的王新征是山西运城人,长期在当地任职,历任绛县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平陆县委副书记,运城市国资委副主任、主任,运城市经信委党组副书记、副主任,2011年5月至2018年6月任运城市人防办党组书记、主任。
(图说:运城市人防办原党组书记、主任王新征 资料图)
《人民防空法》明确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要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确因地质条件等不宜修建的,应向人防部门申请并足额缴纳易地建设费。这笔费用正是王新征等人敛财的来源。
由于人防工程的建设成本远高于缴纳易地建设费的标准,为了谋求利益最大化,房地产开发商不仅不愿意建设人防工程,还千方百计缓缴、少缴、不缴易地建设费。王新征等人明知"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批准减免或缓缴易地建设费",但只要自己有好处,多大金额都能免、多大折扣都敢给。
为了少缴易地建设费,同时为了逃避执法检查,运城市某房地产开发公司负责人送给了王新征10万元现金。通过在审批人防工程面积上做文章,王新征在给这个房产项目"办事"后,收了10万元还不满足,又索要了一辆40万余元的商务车。
在某房地产公司低于市场价96万余元卖给王新征一套房产、并送上5000元购物卡后,他将该公司近6000万元易地建设费减免为150万元。对欠缴易地建设费只是象征性地下达征收决定书和催告书,再无任何有效举措,仅2015年至2016年,就有44个项目2亿余元的易地建设费,因超出法定期限无法申请法院强制执行。
2019年9月,已退休一年的王新征被查处,今年3月被开除党籍。
山西省纪委监委通报指出,王新征理想信念丧失,纪法底线失守,长期违规使用公车、借用管理和服务对象车辆;收受礼金,违规发放补助,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违规降低人防工程防护等级;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在人防工程审批、干部选拔任用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并收受财物;在人防工程易地建设费征收过程中不认真履行职责,给国家造成重大经济损失。
91个项目少建人防工程面积26万余平方米
除了王新征,运城市人防办原副主任马忠运,综合科原科长牛锋芒,行政审批科原负责人、工程质量监督站原站长薛理、人防办原主任科员卫晋良等人,也因贪腐问题而被查处。
"项目都应该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我们只让交了部分防空易地建设费,最大的一个开发商,一个小区应该出2518万,我终生都忘不了,结果我们只收了150万。"运城市人防办原副主任马忠运在节目中介绍道。
人防工程是战时掩蔽人员物资、保护人民生命安全的"地下长城"。在完全符合修建人防工程条件的情况下将本应建设防核、防毒、防化的人员掩蔽工程,审批为物资储备库,这是人防系统一些党员干部面临的诱惑。
据牛锋芒介绍,在审批防空地下室战时用途中,应以人员掩蔽为前提,而他在审批中将战时用途审批为物资储备库,此外,他在审批中还降低防护工程的级别。一系列违规操作的背后,少不了利益的输送。
专案组工作人员介绍,运城市人防系统窝案中,仅审查调查的91个项目就少建人防工程面积26万余平方米,运城市区人均人防工程面积远远达不到国家规定的每人1平方米标准,一旦紧急状态需要使用,群众的生命安全根本无法保障。
从易地建设费违规减免和使用,到人防项目违规审批验收,再到垄断人防项目市场,王新征、马忠运等人四处"揩油",彻底败坏了运城市人防系统的政治生态。
(图说:7月3日,运城市召开人防系统腐败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推进会。 来源:运城市纪委监委网站)
运城市纪委副书记韩治民说,办案中发现运城市人防办的涉案人员存在的问题主要集中在人防工程的审批、执法、质量监督以及易地建设费的缴纳等多个环节,这充分暴露出长期以来人防部门制约和监督"一把手"权力的措施几乎是空白,致使权力暗箱操作,为腐败提供了土壤和空间,"关键少数"成为不法商人的重点围猎对象。
落马被查后,王新征在忏悔录中写道:"走到今天这一步,并不是偶然的,是没有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必然结果。"目前,王新征涉嫌犯罪问题已移送检察机关。截至东方网·纵相新闻发稿,王新征等人的贪腐数额尚未公开披露。
东方网·纵相新闻记者 陈浩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