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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传媒学院通报“学生盗用作品参赛”:给予其留校察看处分 取消奖学金

发稿时间:2020-11-28 09:31:00 来源: 武汉传媒学院

  11月27日晚,@武汉传媒学院 发布“关于我校学生郑某某涉嫌盗用、抄袭他人作品问题的调查及处理说明”。

  日前,网友发帖称其原创作品被我校学生郑某某盗用、抄袭参加“中国大学生创意节”和“立邦‘未来之星’青年设计师大赛”,学校迅速成立调查小组对此事展开调查。

  经与赛事组委会核查,网友举报的被盗用参赛作品,确为郑某某账号上传,组委会已对作品做下架处理。涉嫌抄袭的作品《慧眼》,经学校学术委员会认定,抄袭行为属实。

  根据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经校长办公会研究决定,给予郑某某留校察看处分,取消郑某某武汉传媒学院2020-2021学年校内一等奖学金,撤销其国家奖学金评选资格。郑某某已认识到自己的错误行为造成的不良影响,并向原作者及社会公众公开道歉。

  在此,感谢社会各界长期以来对我校的关心,学校将以此事为鉴,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我校师生学术道德建设,规范学术标准,全面开展科研诚信及学术道德教育活动。未来我们将一如既往从严治校,对于任何学术不端行为零容忍,一经查实,绝不姑息。

  此前,11月20日,网友@均川 发布微博称,自己辛苦创作的多件作品被人直接盗图去参加比赛,点名盗图者为武汉传媒学院郑同学。

举报者微博截图

  随后,11月22日,@武汉传媒学院 发布声明回应称,已第一时间联系赛事组委会,开展核实调查。

责任编辑:席聪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