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9日,记者从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获悉:云南省文山州政协原副主席陈晓华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已主动投案自首,目前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记者从云南省纪委监委了解到,今年以来,该省共有271人主动投案,其中厅级干部6名。
云南省纪委监委推动全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开展政治关爱谈话、蹲点式调研,强化党员干部对党组织的归属感和对纪检监察机关的信任感,促使有问题的党员干部相信组织、依靠组织,主动投案。据介绍,已退休5年的陈晓华,从近期公布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中受到心理震慑,感到只有相信组织才有出路,主动向省纪委监委投案。
以点带面,放大主动投案的辐射效应。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一个地区、一个系统、一个单位有影响的重大复杂案件时,坚持以点带线、以点带面,推动问题干部主动投案。同时,省纪委监委建立监督执纪监察联动工作机制,实行日常监督、重点领域专项检查、办理重点问责事项、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巡视及整改推进等5项联动,增强监督合力,提升了对问题干部的震慑。今年7月,省纪委监委在查办某涉黑涉恶专案中,西双版纳州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张迅主动投案。在纪法震慑和政策感召下,与张迅案件相关的多名公职人员也先后主动说清问题、积极配合组织调查。
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方针,云南省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对主动投案的问题干部,综合考虑投案动机、配合调查、退缴违纪违法所得等情况,精准运用“四种形态”,实事求是作出处理。对于极少数主动投案后交代问题避重就轻甚至捏造事实,妄图转移视线的假投案者,予以纪法严惩。曲靖市会泽县林草局原副局长李炳辉搞“假投案”“说小不说大”,不如实向组织说清问题,被依纪依法严肃查处。
云南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主动投案逐步从特殊个案走向常态,最大限度地教育和挽救党员干部和监察对象,高效使用纪检监察办案资源,促进政治生态修复净化,显现了一体推进“三不”的叠加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