柳忠山是辽宁省大连市的一名企业负责人,2003年,他将近千万元借给另一商人李长斌。后来,李因涉嫌犯罪被判刑,柳忠山知悉后采取司法手段,在向法院起诉追还借款的同时申请诉讼保全。获准后,大连中院将李名下的汽车贸易公司存放在大连保税区海关(经机构改革后撤销,职能转至大连海关派驻机构)的一批高档进口轿车予以查封,以确保胜诉后的执行。令人没想到的是,被法院查封的36台车辆未经法院解封,居然被大连保税区海关放走,案外人提走了全部车辆,导致柳忠山赢了官司,却无财产可执行。时隔16年,柳忠山仍在为了这批车辆奔走。
9月14日,面对舆论质疑,大连海关在其官方微博回应称:将实事求是、积极推进,依法依规履行赔偿义务,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大连海关的表态固然值得认可,但“迟到的赔偿”不该是“善后”的全部。这场延续16年之久的“荒唐剧”是如何发生的?到底谁来承担责任?这些问题必须要有答案。
虽然此事是“债权人索赔16年无果”引发关注,但整个事件的处置,实际上包含了两个层面的问题。
首先,被法院查封的车辆居然被海关私自放走,这无疑是严重违规。法院依法查封的财产,在未经相关程序“解封”的情况下,他人不能私自处理,这样的常识涉事海关不可能不懂。为此,人们不禁要问:如此“知法犯法”,到底是太不拿法律当回事,还是有着不可言说的利益驱动?
其次,如果说私放查封车辆是有错在先,那么,海关对当地法院先后多次致函要求将被私放的车辆追回,以及向债权人承担赔偿责任等裁定“置若罔闻”,便是“一错再错”。在16年的时间里,这个并不复杂的问题一再被拖延,以至于连法院的权威都受到了严重损害。
作为行使公权力的机构,海关理当带头守法。反过来说,公权力机构漠视法律,也比普通人违法造成的影响要恶劣得多。因此,对于该事件的处置,赔偿只是一方面,更重要的是要彻查并严肃追究有违法嫌疑的单位和个人。海关私放被查封车辆,以及多年不予执行法院裁定的问题,也必须有人为此承担责任。只有把这起荒唐事件的每一个环节都清楚地还原出来,才能称得上“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与此同时,此事也应促成更多反思。比如,对于公共机构的违法行为,如何才能进行更有效的纠偏?再比如,当个人维权无果时,除了诉诸舆论,还有没有更合理的救济途径?毕竟,不是所有人的维权都能够坚持16年,也不是每个人的遭遇都能够获得舆论的关注。目前,这起事件的盖子已经揭开,希望相关方面调查、赔偿、追责能更快一点——正义经不起再继续“迟到”了。
朱昌俊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