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失踪32年的儿子回来了

发稿时间:2020-08-26 06:10:00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刘言 中国青年网

  32年后,儿子曹青回来了。

  今年5月,广西桂林的曹为民夫妇与32年前失踪的儿子终于见了面。据他们反映,1988年1月10日,时年5个月大的儿子曹青被家里自称张某芳的保姆抱走。警方通报显示,该案是桂林市发生的第一起拐卖儿童案件。

  2020年5月,32岁的曹青在公安机关办理业务时,系统显示他与曹为民夫妇在公安部全国打拐DNA数据库里登记的DNA信息比对成功。5月26日,夫妇二人终于在桂林市公安局见到了已改姓李的曹青,也见到了曹青的养母秦某英。他们指认,秦某英就是当年抱走曹青的保姆张某芳。秦某英对此予以否认,她坚称,孩子是捡来的。

  曹家人指出,曹青失踪后,他们当时就到桂林市公安局象山分局报了案。如今儿子回来,应当让拐骗儿童者受到法律制裁。8月14日起,曹为民之女曹颖在微博上透露了更多细节,希望公安机关能重启案件的侦办。

  曹颖称,找回哥哥2个多月后,秦某英没有受到追究,曹青也一直很明确地表示不想让养母坐牢。他们的母亲则强烈要求:“我就是当没有这个儿子,也要追究犯罪分子的刑事责任。”

  根据曹家人的说法,1988年1月9日,曹青5个月大时,一位自称张某芳的女子主动上门,称想找一份保姆的工作。曹为民夫妻留下了她。

  然而第二天上午,张某芳提出带孩子出去走走晒晒太阳,随即失去联系。曹家人发动所有朋友翻天覆地地寻找,还登报希望全社会提供线索找回儿子,可就是没有音信。曹为民对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回忆,他到象山分局报了案。

  今年,警方的通报称,该案为桂林市发生的第一起拐卖儿童案件,公安机关立即开展侦查,大范围走访调查目击者和周边群众,但均未取得有效进展。

  曹为民保存的桂林市公安局1988年1月21日一份协查通报显示:犯罪嫌疑人使用的化名有“莫某芬”和“张某芳”,女,年龄在17-20岁之间,身高约1.59米。脸型稍长,有少许雀斑。大眼睛、矮鼻梁,齐耳短发,身材较瘦,操临桂县一带口音。作案潜逃时,身着紫红色击剑衫,下穿深色男装西裤,脚穿白网鞋。

  协查通报请求,“各兄弟单位接通报后,在工作中注意发现,如有线索,请与象山分局刑侦队联系”。

  象山分局出具的一份证明也显示,“此案正立为大案侦破”。

  然而,多年来,曹青和张某芳再无音信。

  “长这么大,一到我哥生日前后就得战战兢兢赔小心,更别说我父母这几十年是怎么过的。”曹颖说。

  32年里,曹家一直没有放弃寻子。2011年,他们在知名打拐寻亲网站“宝贝回家”上发布了寻子信息。公安部建立全国性的失踪儿童DNA数据库后,2012年,曹为民夫妇在象山分局留存了自己的DNA信息。

  今年5月,曹为民接到警方的通知:有人的DNA信息和他匹配上了。为保证结果的准确性,需要重新采集血样,进行比对。

  5月26日,在桂林市公安局刑侦支队的安排下,曹青与曹为民做了亲子鉴定,鉴定结果出来后,桂林警方对外发布消息称,这是“儿童节最贵的礼物”。“一个横跨32年的寻亲故事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警方当时还对外介绍:“该起拐卖案件正在进一步侦办中。”

  曹颖说:“市刑侦大队跟我们家联系的时候,就已经说过他们怀疑他的养母就是当年抱走他的保姆,哥哥一直很明确地跟公安表示不想让养母坐牢,故一直拒绝认亲。”

  秦某英当天也去做了笔录。“我爸、我妈和小姨分开指证秦某英就是当年的保姆。”曹颖称,民警专门安排了她母亲和秦某英单独聊天,秦某英看见她母亲时“眼神躲闪,浑身呈欲逃跑的状态”。

  秦某英则称,5月26日见面时,曹青的生母曾看着她,一会儿说像,一会儿又说不像,“还以为她在看我像不像儿子,也搞不清楚”。秦某英说,当时一位民警告诉她,不要说假话,说假话要坐牢一辈子,“我说我内心无愧,如果我做了,我根本就不敢来,早都跑了”。

  秦某英告诉中青报·中青网记者,她和前夫李某都是桂林市阳朔县人,由于前夫好吃懒做还爱赌钱,两人天天吵架,自己常常挨打。1988年初一天,她和丈夫打了一架,连棉衣都被撕破了。她气不过,一个人坐车到了桂林市区,打算去广东打工。天黑后,没买到车票的她无处可去,走到火车站邮局附近一处铁轨旁,打算寻死。就在铁轨旁,她看到一个纸箱,里面是黑色棉衣包裹着的小孩,头发被剪得乱七八糟。

  “我心里面想,这个小孩如果一个晚上不哭,我明天就抱你回去。如果你哭了的话,今天晚上我就去死了算了——结果他真的一个晚上不哭。”

  秦某英说,第二天一早,她把孩子带回镇里,安放在李某做教师的父亲那里。

  不过,李某的父亲已经去世,她的这一说法已没有旁证。

  如果真是捡到了孩子,为什么不报警寻找孩子的父母呢?秦某英解释称,自己当时才二十几岁,当年社会法律意识不强,自己遭受多年的家庭暴力也从来不知道要报警。

  8月19日,记者来到秦某英当年所在的村子走访了解。一位村民告诉记者,村中确有传言,秦某英本人生不出孩子,从外面抱了小孩回来养,在曹青之前,还抱养过一个女儿。

  对此,秦某英解释,1987年,她因妇科病不孕不育,前往桂林市治疗,医生告诉她,如果想痊愈需要几千元,她负担不起。在医院门口,她遇到了一位60多岁的“草药医生”,告诉她草药可以治疗她的病,“不需要很多钱”。此人后来告诉她,有个17岁的女孩被人强奸怀孕产女,如果她愿意帮忙抚养孩子,可以免去她的草药钱。

  秦某英称,几天后,她当时的婆婆到女孩家抱走了孩子带回抚养,此后她们也再没见过那位“草药医生”。

  秦某英还说,女儿在一次生病住院时,也通过血型知道自己不是亲生的。她从小就告诉儿子,“你就是垃圾桶捡来的”,儿子总认为她在讲故事。

  曹颖坚持认为,秦某英就是当年拐走自己哥哥的那个保姆。“她在我哥前面抱了来历不明的女儿,还不知道是不是拐的,然后又抱回来我哥。”

  今年认亲后,曹颖说,父母沉浸在儿子失而复得的喜悦中,觉得既然铁证如山,抓捕秦某英只是时间早晚的事,还是先跟哥哥联络感情再说。

  不过,曹家人对警察的表现颇有微词。曹颖在微博上说:“警察觉得既然人找到了,你们应该照顾被拐儿子的情绪,然后开始道德绑架——既然儿子不愿意让养母坐牢,你们就算了,反正以后说不定要靠儿子养老。”

  她强调,自己和父母都认为,这是两码事,找回来孩子是一回事,追究犯罪分子是另外一回事,两者不能混为一谈。

  秦某英则对记者说,最难受的是夹在中间的儿子曹青。据她转述,曹青曾经对亲生父母说了一番话,大意是:“如果你是想找儿子回来,我可以认你,但是你要想去这样找回一个仇恨的话,我跟你断绝关系。”

  “我就发了一个信息给我儿子,我说不用你来维护,不做亏心事,不怕鬼敲门。”秦某英告诉记者,自己只是不想影响儿子。以她的了解,儿子自尊心很强,很要面子,如今在镇上做生意,算是有头有脸的人物,如果让人知道了身世,会很没有面子。

  曹青膝下已有一儿一女,正值上小学的年纪。曹颖提出,可以先把桂林市中心的学区房过户给他,让小孩接受更好的教育,回头再转回给自己。但哥哥坚决不肯,“非说孩子养在农村里一样成才”。

  记者通过秦某英联系上曹青,他拒绝了采访。

  曹为民告诉记者,市刑警大队曾告知他,该案由象山公安分局负责,而象山分局没有重启该案的调查。他曾去信访,请求重启案件,也被象山分局驳回。

  8月21日,象山分局办公室主任向中青报·中青网记者表示,之所以不受理信访事项,是因为该案是一起案件,不属于信访事件。且公安机关一直在侦办该案,从来没有和稀泥的打算,也不存在不立案、不侦查的情况。

  据其介绍,因该案时间跨度较大,侦办存在难度。当时办案的民警有的已经去世,一位当时30多岁的办案民警如今已退休10多年,“我们的民警打电话问他,要他回忆这个事情,他都回忆得不很清楚”。该局民警已多次前往阳朔,进行了大量的调查。“毕竟要找证人,目前只有自己家的人直接证明这个人是,但是其他的旁证还没找到。没有证据的时候,公安机关抓来很容易抓,抓过来以后,你怎么放呢?给别人怎么交代,是不是?我们尽量想让这个案子能够取得进展,把进展公布出来。”

  他强调,公安机关不会因为同情放纵任何一个坏人。

  (应受访者要求,曹为民、曹颖为化名)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刘言 来源:中国青年报

原标题:失踪32年的儿子回来了
责任编辑:高秀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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