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特区政府选举事务处负责香港特区第七届立法会选举的选举主任于30日作出决定,裁定黄之锋、郭荣铿等12名获提名人士的提名资格无效。香港特区政府30日表示,认同和支持选举主任的决定。
声明说,特区政府注意到,选举主任在其理据中,明确指出在决定获提名人士的提名是否有效时,核心问题是他(她)是否符合《立法会条例》相关条款的声明要求,即是拥护基本法和保证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特区政府重申,拥护基本法是立法会议员的基本宪制责任。
特区政府指出,该12名获提名人士因不符合《立法会条例》规定,被选举主任决定其提名无效。特区政府全力支持选举主任依法行使法定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