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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小投资者可抱团诉讼 全国首个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的规定发布

发稿时间:2020-03-24 12:14:00 来源:央视新闻客户端 中国青年网

  今日(3月24日),上海金融法院发布《上海金融法院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的规定(试行)》。这是全国法院首个关于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制度实施的具体规定。新规定也是积极探索符合我国国情和证券市场司法需求的民事诉讼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的又一重要举措。

  我国《民事诉讼法》虽然针对当事人人数众多的群体性纠纷专门规定了代表人诉讼制度,但由于缺乏具体的实施细则以及此前司法条件的限制,代表人诉讼制度在证券纠纷实践中长期基本处于休眠状态。近年来,法院在处理证券群体性纠纷方面积累了大量的审判经验,适用代表人诉讼制度的司法条件日益成熟。最高人民法院也多次提出,要用好、用足现行代表人诉讼制度。今年3月新修订的《证券法》正式实施,该法第九十五条第三款直接赋予了投资者保护机构代表人的诉讼地位,并在诉讼成员范围的确定上采用“明示退出、默示加入”的方式,开创了代表人诉讼的新形式。

  该规定的出台,目的是为推动证券群体性纠纷案件的审理,提升审判集约化水平,提高审判效率,降低诉讼成本,从而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促进纠纷多元化解,提高证券市场欺诈违法成本,维护证券市场秩序。

  《代表人诉讼规定》共五十条,全面涵盖了《民事诉讼法》和《证券法》关于代表人诉讼的相关法律,并在立案与权利登记、代表人确定、代表人权限、代表人诉讼的审理、判决与执行、特别代表人诉讼机制等方面做了细化规定。(总台央视记者 俞翔)

原标题:中小投资者可抱团诉讼 全国首个证券纠纷代表人诉讼机制的规定发布
责任编辑:任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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