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成都3月21日电(记者陈地、高健钧)记者21日从四川省农业农村厅获悉,日前四川已正式印发通知,要求进一步加强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管理,严厉打击水生野生动物违法交易、非法猎捕等行为,并严格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行政许可审批管理。
据四川省水产局局长何强介绍,四川拥有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中华鲟、达氏鲟等共10种,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45种。为了进一步革除滥食野生动物陋习、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四川将于近期开展专项执法行动,把打击水生野生动物非法捕捞、贩卖等行为作为渔政执法重点,针对重点地区、重点场所、重点物种、重点环节加强执法监管。对于非法猎捕、交易、运输、食用水生野生动物的,要在现行法律规定基础上加重处罚。
此外,四川还要求加强水生野生动物合法利用行为管理,对于列入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和四川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名录的人工种群,必须取得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或专用标识后,方可依法依规利用。
统计显示,目前四川全省办理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许可证的养殖场共558家,主要养殖杂交鲟、胭脂鱼、大鲵、中华鳖等;办理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474家。
何强表示,当前四川已把水生野生动物人工繁育、经营利用行政许可纳入了省级行政审批事项。“在行政审批工作中,重点从水生野生动物来源合法性、申报材料的真实性、以及与审批条件的相符性方面进行严格把关。”何强说。
据悉,四川还将利用世界野生动植物日、全国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科普宣传月等重要时间节点,以及水生生物增殖放流活动等机会,加强对水生野生动物保护知识的宣传普及,引导社会公众摒弃滥食野生动物陋习,铲除野生动物非法交易的生存土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