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唐山:入境隐瞒接触史,染病后医药费自担

发稿时间:2020-03-14 11:54:03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作者: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洪园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朱洪园)3月13日晚,河北唐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境外入(返)唐人员疫情防控的通告》(以下简称《通告》)。《通告》规定,对境外入(返)唐人员刻意隐瞒接触史、旅居史,故意谎报病情或拒不执行疫情防控措施,引起新型冠状病毒传播或者有传播危险的,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同时,本人一旦感染新冠肺炎,所有相关治疗费用由本人承担。

  同时,《通告》还显示,对于境外入(返)唐人员,无论通过境外直接进入或从国内其他城市中转进入,必须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居)、接待单位或住宿酒店如实申报,进行健康登记,自觉配合属地疫情防控部门落实居家或集中隔离观察、检验检疫等疫情防控措施。

  而且,所有入境来唐人员,不论是中国人还是外国人,都需要接受居家或集中医学观察14天以及核酸检测。在唐有固定居所的,纳入社区防控体系,居家隔离观察;无固定居所的,安排在指定宾馆集中医学观察。

  另外,唐山还鼓励人民群众对发现的可能违反疫情防控措施的境外入(返)唐人员进行举报,举报信息查证属实的,将给予3000元奖励。

原标题:唐山:入境隐瞒接触史,染病后医药费自担
责任编辑:工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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