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12时40分,郑州市确诊1例境外输入新冠肺炎病例,系郑州首例境外输入性确诊病例。据悉,患者郭某鹏近期存在出入境情况,经向其核实,郭某鹏拒不承认。民警经调查核实了其出入境轨迹,立即将信息上报,并积极联系社区工作人员,将郭某鹏送至二七区集中隔离点进行观察,其间郭某鹏出现发热症状被送至医院,随后确诊。(《新京报》3月11日)
隐瞒境外行程,并且入境后未严格落实“隔离观察”“如实申报”措施,其间多次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出入办公场所,也极有可能造成交叉感染,让郑州乃至河南疫情结束的日期后延。后果不可谓不严重,也难怪确诊消息公布后,郭某鹏在网络上遭到了大量网友的口诛笔伐。
根据刑法的规定:“拒绝执行卫生防疫机构依照传染病防治法提出的预防、控制措施,引起甲类传染病传播或者有传播严重危险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后果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也正是依据这一规定,郑州市公安局大学路分局已依法对郭某鹏立案侦查,案件也正在进一步调查中。
对郭某鹏的立案调查当然是及时有效的,也能让其深刻认识到自己行为的严重危害。可这终究只是事后的补救举措,而且对这一单独病例可能造成扩散风险的抑制,不会有明显改善,接下来能做的就是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筛查与观察,避免事态进一步恶化。
在妥善处理郭某鹏案与形成震慑效应的同时,也很有必要正视个案所暴露出来的可能普遍存在的防境外输入方面的短板,并尽早补上。尽管,对于入境人员都需要主动申报境外行程与身体状况,并且会严格进行体温检测,但这种申报更多还是基于入境人员的自觉与如实,可郭某鹏案例的出现,却表明单纯依靠入境人员的自觉存在不小的安全漏洞。不可否认,绝大多数入境人员都做到了自觉如实申报个人情况,可一旦出现瞒报、谎报的情况,后果将不堪设想。
所以,在特殊时期也应有特殊的举措应对,入境人员信息的确认在个人申报的基础上,还应有管理部门的快速核实。在信息技术如此完备的今天,完全可以依法依规通过对入境人员交通轨迹查询、与国外机构共享信息等方式,来避免主观瞒报、谎报境外行程行为的发生。
而且,有必要实现入境人员信息的及时通报与共享,实现各地联防联控,避免与郭某鹏案类似的情况再次出现。这方面常态机制的建立,除了有赖于各地的主动协作外,国家层面也很有必要进行统筹与调度。境外输入病例的问题不容小视,在严防死守、科学防控与补齐短板的前提下,还要再次呼吁广大入境人员必须要严格遵守“如实申报”“隔离观察”等措施,这既是对全社会负责,更是对自己及家人的负责,瞒报、谎报不仅害人害己,也必将遭到法律的严惩。
夏熊飞 来源:中国青年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