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乌鲁木齐2月26日电(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王雪迎)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新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形势,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决定,自2020年2月25日24时起,自治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应急响应级别由自治区重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调整为二级响应。
截至2月25日24时,新疆(含兵团)累计报告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76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52例、新疆生产建设兵团24例),累计死亡病例2例,累计治愈出院病例30例。目前已连续8天无新增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尚有4100人正在接受医学观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