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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全面放宽医护防疫人员职称评审条件

发稿时间:2020-02-22 15:27:09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作者:林洁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林洁)2月21日,广东省举行疫情防控例行发布会,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二级巡视员魏建文表示,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获得“记大功或授予称号”奖励的医务防疫人员,申报卫生技术人才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评审的,可直接申报,不受资历年限限制。

  最近,广东省人社厅出台了一系列针对医护人员的激励措施,其中,在职称申报评审方面,提出了对获得嘉奖以上奖励的医务防疫人员给予五项激励措施和四项优惠政策。医务防疫人员在职称申报评审时,将放宽实践能力、申报资历条件、基层工作经历、业绩成果及论文课题条件等四个方面的条件要求。

  记者了解到,广东省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的医务防疫人员,申报卫生技术人才副高级或正高级职称评审的,做了明确的规定。“记大功或授予称号”奖励的,可直接申报,不受资历年限限制;获得“记功”奖励的,可提前两年申报;获得“嘉奖”奖励的,可提前一年申报。此外,“嘉奖以上”奖励的,申报评审基层卫生技术人才副高级、正高级职称依照以上规定执行。

  “广东省各卫生技术人才职称评委会在对上述人才进行评审时,给予优先评审。”魏建文说。

  在职称申报评审时,广东省放宽了四个方面的条件要求。如放宽卫生实践能力考试合格成绩条件要求:申报2020年度卫生或基层卫生高级职称,参加卫生实践能力考试的,对考试合格成绩分数不作要求。放宽申报资历条件要求:取得与岗位对应的相关专业中级及副高级职称后,在评价标准条件基础上,可提前1年申报高一级职称。放宽基层工作经历条件要求:属城市卫生专业技术人才申报副高级职称的,对到基层开展卫生技术服务工作时间不作要求。放宽业绩成果及论文课题条件要求:对评审标准条件中的论文及科研课题不作硬性要求,抗击新冠肺炎疫情的专业报告和典型病例可作为业绩成果。

  魏建文强调,“放宽申报评审条件,并不是降低对卫生专业技术人才品德业绩能力等综合评价要求,而是通过对参加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阻击战医务防疫人员的实践表现,来更加科学客观综合评价专业技术人才。”

  图片、视频:林洁

原标题:广东全面放宽医护防疫人员职称评审条件
责任编辑:工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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