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
2020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的收官之年。决战决胜脱贫攻坚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实现第一个百年目标的重中之重的工作。要集中力量,更好地动员和组织全社会扶贫资源聚焦尚未脱贫的深度贫困地区,全面完成现行标准下的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和贫困县摘帽任务。尽管剩余贫困人口和没有“摘帽”的贫困县占2015年脱贫攻坚元年的数量比重已经不足5%,但是,必须继续严格坚持脱贫标准以确保尚未脱贫人口脱贫,并把重点放在解决整体区域性贫困上,让贫困地区具有自我发展条件和能力,着力构建贫困人口脱贫长效机制。一方面,绝不松懈,严格按照不愁吃不愁穿“两不愁”标准和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及安全住房“三保障”要求,做好尚未脱贫人口的扶贫工作,确保所有贫困人口如期脱贫;另一方面,要充分认识其难度,把“三农”领域在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等方面的突出短板加快补上,与破解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约束等完全统筹起来,从根本上解决区域性整体贫困难题。
自2013年国家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方略以来,全国接近有1亿贫困农民脱贫。其中,会有一些农民脱贫脆弱性的难题仍然没有完全解决。一旦出现自然灾害、动物疫情、市场价格波动等外部不利条件,或者农民家庭发生大额开支等内部变化,仍有面临返贫风险。巩固脱贫成果,最大限度防止返贫,提升产业扶贫质量,进一步做好就业扶贫工作是重点。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过程中,贫困地区普遍确立了当地的主导优势产业,特别是特色农牧业。2020年的重点是要建设好现代产业体系,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通过利益联结机制等,将参与的小规模经营农户与现代农牧业发展有效衔接起来,让农户与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形成利益共同体,共同化解和规避风险。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推进过程中已经形成特色优势产业的地区,2020年要抓住全社会开展消费扶贫的有利时机,与东西协作地区和定点扶贫扶助单位搭建起产销对接渠道,促进农户生产出来的特色优势农产品以合理价格稳定地销售出去,实现增产增收,让农民特别是脱贫农民,能有可持续的稳定收入来源。
毫不奇怪,现实生活中有一些农民家庭因内外部情况发生变化而出现收入低于贫困线标准而再度贫困的情形,当然这样的情形总体上属于少数,否则就称不上解决了区域性整体贫困问题了。对于少数返贫人口和新发生的贫困人口,关键要有新举措对他们及时帮扶,特别是短期内生活上的帮扶,让由于客观因素重新陷入生活困难的农民家庭不为基本生存发愁。只有这样,才能算得上在中国彻底消除了历史形成的绝对贫困,也杜绝了新的绝对贫困的发生。
消除绝对贫困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底线任务和标志性指标,提出了明确的硬任务:让现行标准下的所有贫困农民全部脱贫,一个不落下;要在高质量发展地方经济上下功夫,巩固和提升脱贫成果,尽可能减少脱贫农民再度返贫的数量;要对返贫和新出现的生活有困难的农民,通过整合现有临时救助措施,建立确保可满足所有国人食物和基本营养需要的政策性供给保障体系,及时给予救助和帮扶,重点以社会特殊群体和脆弱群体为主要对象,构建基本生活安全网,确保他们的基本生活不受困扰。2020年全面消除绝对贫困标志着全面小康的建成,标志着国家现代化进入新的历史阶段,农业农村发展和“三农”工作也将进入新的历史时期,需要在全国范围内把零饥饿目标实现好。
农民增收直接关系到小康成色
2020年要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有关发挥基础设施建设关键作用的部署,坚持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方针,加强农村供水和农村污水处理等基础设施建设,扎实做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通过“厕所革命”和农村垃圾清理收运处置等工作,让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取得突破性进展,切实解决少数农村学龄青少年义务教育阶段面临的上学难问题、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加快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最突出的“三农”领域的短板。这样,不仅可以促进城乡融合发展与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明显成效,而且在促增长、稳投资、稳就业等方面也能发挥积极作用,更能提高农民生活水平和农村发展水平,这是利农惠农强农的重大举措,为乡村振兴奠定坚实基础。
2020年要千方百计在促进农民增收上下足功夫,让农民有更多机会发展现代农牧业,根本扭转家庭经营第一产业收入在农民增收中萎缩的状况,继续发挥好农民就业收入在农民增收中贡献大的积极作用,进一步拓展农民增收渠道,确保农民收入持续较快增长。小康不小康,关键靠老乡。全面小康社会后,虽然会建立健全保障居民食物安全政策性体系,但是提高农民生活质量,最主要的还是要靠自身努力以不断提高收入水平。
农民增收直接关系到小康成色。要吸引各类人才到农村创业,改变只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规模经营而排挤一般农户的片面做法,特别是要避免“垒大户”,设置过高的养殖业进入门槛,确保让一般农户也有机会参与现代农业和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着力壮大富民乡村产业,建立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展带动一般农户农民增收新格局,让农民家庭经营第一产业收入也能够较快增长;给农民创造更多有利的就业机会,切实解决农民工工资拖欠难题,进一步提高工资性收入在农民增收中的贡献率;深化农村改革扩大农民财产性收入来源,进一步提高财政支农水平和农民社会保障水平,确保转移性收入保持较快增长。农民消费意愿最强,潜力很大。农民增收了,小康成色就提高了。农民增收了,必然会扩大消费,拉动国内需求,这样也将更好地发挥消费在国民经济中的基础作用。
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
2020年要狠抓农业生产,保障农产品有效供给。全面小康社会,确保国人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时候都能够获得可满足健康生活基本营养需要的食物,关键要靠国内农业发展。国内农业发展,是关系到老百姓不仅有得吃、吃得好、吃得起的关键因素。2019年出现生猪生产波动,尽管我国进口了一些猪肉,也在一定程度上有助于缓解国内猪肉供应紧张的态势,但是进口猪肉的价格明显地高于国内猪肉价格,对于减轻老百姓吃肉的经济负担几乎没有作用,这再次表明,全面小康社会确保绝对贫困不再发生的决定性力量是国内农业生产的发展。
要强化粮食省长负责制,米袋子首长负责制,确保地方抓粮积极性。要改善支农惠农政策措施,保障农民种粮基本收益,保护调动农民积极性。多措并举,稳住粮食生产;优化粮食生产结构,缓解粮食供求结构性矛盾。强化“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落实好生猪生产各项扶持措施,做好非洲猪瘟防控,尽快恢复生猪生产能力,不断增加市场猪肉供应,促进猪肉价格恢复到合理水平,平衡好生产者和消费者利益。各地城镇政府要根据当地气候条件等,发展设施农业,提高农业抵御灾害能力,丰富居民的“菜篮子”,确保果菜供应和价格稳定。农业丰产,才能保障农产品供应充足、价格合理,才能让老百姓没有任何经济负担地吃得到吃得起,感受到全面小康社会中日常生活的变化。农业丰产,也是实现农民持续增收的一条有效途径。
2020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标志之年,主要看脱贫攻坚成果,看农民分享现代化的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看农民丰产丰收。要深化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进农业高质量发展,进一步做好2020年“三农”领域重点工作,推进“三农”领域的治理体系治理能力现代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