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国家外汇管理局河北省分局网站消息,10日更新的国家外汇管理局承德市中心支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汇冀承检罚字〔2019〕第3号)显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承德分行存在行为个人耿某某在7日内从同一储蓄账户5次提取1万美元现钞的违法事实,违反了《个人外汇管理办法》(中国人民银行令〔2006〕第3号)第七条的规定。
根据《外汇管理条例》第四十八条第(四)项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承德市中心支局对中国银行承德分行处以警告、责令改正、并处罚款4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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