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几年,由购买校服的问题引发的家校矛盾不时引发舆论热议。去年,河南周口一中学强制学生购买冬季校服,令学生和家长颇为不满。早前,苏州某中学也被曝光“学生马上升初三还要再订4套校服”,被指制造浪费。11月25日,据看看新闻报道,江西南昌市南昌县豫章师院附属学校有学生家长向媒体反映,“九月份刚开学时,学校就收了900元的校服费,现在又要求家长再补交一笔钱”。从校服的报价单来看,“学校订购的校服为罗蒙牌,共13件,除了夏天的短袖T恤、衬衫,还有两套运动装,一套礼服,一件冲锋衣,一件毛呢大衣,费用总计2300元。”
2300元的校服费,对当地的工薪家庭而言,是一笔不小的开支。其实,不少家长并不吝啬在教育上的投资,但人们难免要质疑:只为了买校服就花这么多钱,真的有必要吗?家长的担忧并非没有道理,有人表示“冲锋衣460元,一个毛呢大衣526元,小孩子需要穿这么贵的校服吗?”
学生穿校服,本来是为了学校方便管理,并增加学生的身份意识与对学校的认同感,也有削减学生之间穿着攀比的考虑。校服价格不宜定得过高,更不能强制消费,这既符合中学教育的基本精神,也是相关部门明文规定的事情。
2018年,南昌市教育局印发了《南昌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8年秋季开学收费工作的通知》,其中规定“初中生和高中生每生夏装、春秋装各两套,夏装每套高不得超过70元、春秋装每套高不得超过90元。更早之前,2015年7月,教育部、工商总局、质检总局、国家标准委四部门曾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小学生校服管理工作的意见》,其中也强调了校服购买的自主性——“学生可根据意愿购买校服,允许学生按照所在学校校服款式、颜色,自行选购、制作校服。”
因此,涉事学校强制收取2300元的校服费,并不符合相关规定,学生和家长完全有理由维权。但是,借助媒体曝光,无法成为所有遭遇类似情况的学生家长的维权渠道。建立健全校服购买问题的相关规范,并且严格落实相关规范,才是从根本上解决问题和预防类似问题发生的关键。
按照上述《意见》的规定,“各地要结合实际加大校服发展保障力度,逐步使更多学生能够穿着校服。对家庭贫困学生、革命烈士子女、孤儿、残疾儿童等,要采取多种措施无偿提供校服,减轻其家庭经济负担”。也就是说,校服工作的重要原则,就是以最低廉的价格、最简单的方法让更多学生穿上合适的校服,它应该有助于学生增加学习热情,增强自我认同感,而不是成为学生及其家长的经济负担。
鉴于在此次事发的豫章师院附属学校,已经有学生家长怀疑高价校服背后可能存在某些“猫腻”,校方还应与家长及时沟通,切实自查,决不能搞“一言堂”。只有抚平学生与家长心中的不满,才能让学校的教育与管理工作更好地得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