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2日早间,国家统计局官网发布消息称,依据我国国内生产总值(GDP)核算制度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结果,国家统计局对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进行了修订。主要结果为:2018年国内生产总值为919281亿元,比初步核算数增加18972亿元,增幅为2.1%。
此次全国GDP数据修订对2019年全国GDP增速有何影响?
国家统计局核算司负责人在接受《中国信息报》专访时指出,根据我国现行GDP核算方法规定,GDP初步核算主要采用相关指标速度推算法核算,也就是说在初步核算2019年GDP时,将以2018年GDP修订数为基数,利用不同行业相关指标增速核算。因此,尽管2018年GDP修订数在总量方面有所增加,但对2019年GDP增速不会产生明显影响。从过去三次经济普查的情况来看,数据修订对随后年份的GDP增速都没有产生明显影响。
2018年全国GDP数据修订后,是否要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
上述核算司负责人介绍,按照我国国民经济核算制度和国际通行做法,当发现对GDP数据有较大影响的新的基础资料,或核算方法及分类标准发生变化时,需要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四经普后,国家统计局将根据2018年GDP修订结果对GDP历史数据进行修订。此外,由于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采用了2017年制定的新的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在对GDP历史数据修订时,还要对有关行业数据进行修订。由于工作量大,GDP历史数据修订工作目前尚未完成。待GDP历史数据修订完成后,将以适当方式对外公布。
核算司负责人还介绍道,这次普查后,我们既要对国内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修订,也要对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进行修订。目前,我们正在根据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资料,对各省(自治区、直辖市)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初步核算数和历史数据进行系统修订。2018年地区生产总值修订数,国家统计局将授权各地区统计局在公布2019年本地区生产总值时一并公布。地区生产总值历史数据修订结果,将在2020年各种统计出版物上陆续对外公布。
此前,国家统计局副局长李晓超在11月20日的新闻发布会上介绍,国内生产总值核算是要坚持两个原则。第一个原则是核算方法。联合国对GDP核算有明确的文本规定,我国按照联合国文本的原则和标准,制定我国GDP核算的方法。第二个原则是数据来源。因为核算GDP需要大量数据,只有数据全面、充分,才能按照核算方法核算出GDP。这是国际通行做法,也是国际上各国共同坚持的两个原则。如果说以上两个方面发生变化,我们就要对GDP进行修订。比如说,过去几年我们曾经对GDP纳入研发支出的核算方法变化,开展过历史GDP修订。如果说数据来源发生了变化,我们也要对GDP进行修订。国际上也是这样做的,比如美国每次经济普查以后都要对历史GDP数据进行修订。
李晓超介绍,根据我国现行国民经济核算制度,我国的年度GDP要进行两次核算。第一次是初步核算,每年年初都要公布上一年的GDP。第二次是对GDP的最终核实,主要是根据年度数据资料、财政决算资料和部门行政记录等,每年年底都要对上一年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当遇到经济普查年份时,还要根据经济普查提供的更为全面和详实的数据对当年GDP初步核算数进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