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天津11月12日电(记者张建新)记者从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获悉,全市各区教育行政部门将加强学籍管理,严禁非正常学籍迁移,严禁空挂学籍,严禁人籍分离。
根据相关规定,天津市各高中学校将规范办学行为,一律不得招收借读生、插班生、旁听生,不得接收非本校学籍的考生报名,不得将非本校学籍的考生宣传为本校生源,不得为非本校学籍的考生出具任何与高考升学有关的推荐证明材料。各区考试机构将主动协调本区公安部门和教育行政部门,对考生户籍和学籍有异议者进行核实。
天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相关人员介绍,对于空挂学籍、在学不在籍等违规考生将坚决予以清退;对于违规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取消其当年报名资格,同时给予其应届毕业当年不得报名参加高校招生考试的处理;对于通过非正常户口迁移、提供假户籍、假身份证、假学历、假学籍等虚假材料或隐瞒手段等获取高考资格的,按有关规定取消其报名资格和录取资格,已升入高校的取消学籍,并将其违规违纪情况记入个人档案。
另外,对于在资格审核中失职渎职的单位或个人,以及为考生出具虚假材料或指使、协助、伙同考生弄虚作假的单位或个人,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做出行政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据了解,天津市教委、市考试院及各区已经面向社会公布2020年高考报名举报电话,对于被举报的违规个人及单位,一旦核实无误,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