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对权力配置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保证公权力不被滥用,是世界上共同的话题和共同的课题,也是国家治理关键的环节之一。刚刚闭幕的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监督的全覆盖方面提出了三条要求:一是健全党统一领导、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二是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三是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
党强则国强,党兴则国兴,党治则国治。我们党98年的奋斗史、新中国70年的发展史反复证明:建立新中国不容易,建设新中国更不容易。作为执政党,要始终坚持自我革命,实现有效的自我监督。早在延安时期,我们党就提出跳出“历史周期率”的课题,毛泽东同志明确指出,“只有让人民来监督政府,政府才不敢松懈。只有人人起来负责,才不会人亡政息。”这是跳出“历史周期率”的秘诀。
治党是治国的基础和前提。没有从严治党,党的领导就不可能坚强有力,国家治理就不可能成功。从找到“民主新路”,到坚持“两个务必”,再到牢记“初心使命”、推进“自我革命”,监督,始终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最大优势,也是治国理政的一贯做法,更是我们党永葆旺盛生命力的源泉。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无论“管”还是“治”,都离不开监督。
治国是治党的目的和标准。作为世界第一大执政党,如何更好地以监督方式实现自我净化,跳出历史周期率,始终是我们党“永远在路上”的重大课题。而治党与治国是不可分割的,离开治国,治党就会失去方向目标,就会失去评判标准。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强有力领导下,着力构建党统一指挥、全面覆盖、权威高效的监督体系,打出监督“组合拳”,把所有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都纳入监督体系,构建一个全覆盖、无缝隙、全流程的监督体系,形成党内监督、国家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的强大合力,使监督的制度优势充分释放出来,让监督全覆盖成为“中国之治”最佳支配力。
治党与治国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当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我们党不断呈现新气象、展现新作为,但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同样不容忽视。保持党的肌体健康,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不断发现问题、纠正偏差,激浊扬清,就必须把“监督”挺在前面,习近平总书记把“监督”列为全面从严治党的好经验好做法之一,要求长期坚持、不断深化。此次全会对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加强对国家公职人员监督全覆盖提出的要求及部署,把传统的优势凝固成制度的“底座”,从根本上解决了各种制度、体制的衔接问题,不仅为权力的“笼子”加固,更为权力的“笼子”加锁,既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着力点,也是推进“中国之治”的必要举措,体现了治党与治国的有机统一、良性互动、相辅相成,释放了“中国之治”的最强信号。
“中国之治”是持久战,是攻坚战。只有在坚持好、巩固好已经建立起来并经过实践检验的根本制度、基本制度、重要制度的前提下,从国情出发,及时总结实践中的好经验好做法,把党和国家监督协调起来,把现有各种监督机制贯通起来,在权责法定、权责透明、权责统一上完善权力配置和运行制约机制,积极探索构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有效路径,奋力书写“中国之治”的监督答卷,才能推动国家政治生态的整体优化,才能用强有力的监督全覆盖开辟“中国之治”的新境界,确保党和国家风清气正、长治久安。(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