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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朋友圈里侮辱凉山扑火烈士 被判公开道歉

发稿时间:2019-09-26 10:48:00 来源: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作者:朱洪园 中国青年网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朱洪园)9月24日,河北省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了保定市人民检察院诉被告霍某辉侵害凉山烈士名誉权、荣誉权公益诉讼案。法庭当庭作出判决,责令被告霍某辉在判决生效后7日内在国家级新闻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此案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实施以来,河北省首例由检察机关提起的英烈保护民事公益诉讼。

  3月30日18时许,四川省凉山木里县雅砻江镇发生森林火灾。3月31日下午,因风力风向突变,突发林火爆燃,赵万昆等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和杨达瓦等3名地方扑火队员在扑火行动中壮烈牺牲。4月2日,经应急管理部批准,赵万昆等27名森林消防指战员为烈士。经四川省人民政府评定,杨达瓦等3名地方扑火队员为烈士。社会各界对凉山烈士的牺牲纷纷表示哀悼。

  4月2日,被告霍某辉在其微信朋友圈中对凉山烈士救火牺牲一事发布带有侮辱性的不当言论,诋毁凉山烈士的品德和形象,引发了广大网民的愤慨。

  保定市人民检察院发现被告霍某辉的违法行为后,依法履行了诉前公告程序。公告期满后,凉山烈士的近亲属没有提起诉讼。该院作为公益诉讼起诉人依法提起本案诉讼,请求判令被告霍某辉通过国家级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

  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被告霍某辉在微信朋友圈发布的不当言论,歪曲丑化了凉山烈士的事迹和精神,侵害了凉山烈士的名誉权、荣誉权,伤害了社会公众对英雄烈士的情感,损害了社会公共利益。公益诉讼起诉人的起诉理据充足,符合法律规定,被告霍某辉依法应承担相应民事责任。(国内时事部编辑)

原标题:男子朋友圈里侮辱凉山扑火烈士 被判公开道歉
责任编辑:工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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