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刘昶荣)为扩大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下称“4+7”试点)改革效应,9月24日,在国家医保局等部门指导下,参与扩围的26个省份在上海开展联合招采,产生了拟中选结果。25个“4+7”试点药品扩围采购全部成功,价格都降低到不高于“4+7”试点中选价格的水平,群众费用负担将大幅度降低。
本次联盟采购共有77家企业,产生拟中选企业45家,拟中选产品60个。与联盟地区2018年最低采购价相比,拟中选价平均降幅59%;与“4+7”试点中选价格水平相比,平均降幅25%。
今年9月1日,上海市医药集中招标采购事务管理所及其阳光采购平台挂出《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文件》。该文件提出,在“4+7”试点城市及已跟进落实省份执行集中采购结果的基础上,国家组织相关地区形成联盟,依法合规开展跨区域联盟药品集中带量采购。
据了解,此次扩面区域(即联盟地区)为除“4+7”试点城市以及已跟进“4+7”的福建、河北两省之外的25个省级行政区域(港澳台除外)。也就是说,此次所谓的“联盟地区药品集中采购”将是一次真正意义上的国家级药品团购。
国家医保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表示,“4+7”试点自今年4月1日全面落地实施以来,总体进展顺利,群众受益,效果显著。试点扩围坚持“国家组织、联盟采购、平台操作”的总体思路和工作机制;坚持带量采购、招采合一、确保使用;坚持高质量标准,将通过质量一致性评价作为仿制药入围的条件。同时,完善中选规则,增加中选企业数量,引导企业有序竞争,确保试点长期稳定实施。
下一步各地将重点抓好中选结果的落地实施,确保年底前患者享受到质优价廉的中选品种。拟中选结果公示一周后正式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