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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众人物也应该端正遵纪守法的态度

发稿时间:2019-09-24 05:40:00 来源: 华龙网

  9月18日,湖北宜昌东站派出所工作人员向媒体证实,携带限带品强闯火车站,叫嚣“我是公众人物你完了”的女子确为演员刘露。事发的9月2日当日,刘露因阻碍执行职务,扰乱公共场所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5日。

  保持公共场合的卫生、安静和有序是我们应有的责任和义务,相对来说,只要是居住在我们国家土地上的居民,就应该遵守我们国家的相关法律法规。无论这个人是外国友人、明星还是政府官员,也都应该将遵守法律法规的态度摆在言行举止的第一位。毕竟,在法律法规面前,个人拥有的再大名气也不应该是一个逃避惩罚的借口。

  对于公众人物来说,由于其本身自带意见领袖和言论走向的标签,所以即使在熟悉的领域言行偶有瑕疵,也尚能够以自身影响力来予以纠正。但一时之间出现在陌生领域特别是像高铁站这种公众场合,然后带着错误的言行激起风浪。这样好比一头野猪进入了一片麦田,造成一片狼藉,自然令人不喜。

  而且,由于工作需要绝大多数公众人物会频频出现在公众面前。但是,公众人物在面对具体事件时,常常缺乏基本的理解和应对能力。公众人物的举动,没有起到示范的作用,反而成为反面典型。作为小有名气的女演员,公众人物,享受了社会知名度,享受了名利双收的好事儿,也要有社会责任,有公众形象,要维护道德底线,谨言慎行,公众表率,是有必要的。如果不这样做,一但被人抓住痛处,那么,势必引来祸端。或引起不必要的麻烦。对自身和社会都是不利的。

  在作为一名公民的前提下,运用“公众人物”这个标签来达到自己的目的倒还算情有可原。但作为我国公民,遵纪守法是必要条件,也是一项不容退让的条件,法律的性质和尊严也容不得用“公众人物”四个字来践踏。

  以身试法试出悔恨与眼泪,或许此话之中或许包含了些讽刺意味,但也着实发人深省。因而,不只是演员刘露这等公众人物需要爱护自己的形象。而且从现状来看,我们每一位公民都应当跨越言行鸿沟,将履行义务、敬畏法律等因素放在公共场合活动的首要原则。(唐思贤)

责任编辑:赵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