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任明超)今年2月11日,福建籍男子邓大楣及其家人因无票送客进站与海南环岛铁路尖峰站检票员裴荣璟发生肢体冲突,邓大楣经抢救无效死亡。该案引发广泛关注。8月29日,广州铁路运输中级法院在海南省海口市琼山区人民法院第五法庭公开开庭审理了被告人裴荣璟(检票员)故意伤害一案。
公诉机关广东省人民检察院广州铁路运输分院指控,2月11日8时40分许,被害人邓大楣及其妻子、二儿子邓某仲到尖峰高铁站送大儿子邓某立一家三口乘坐动车前往海口,被告人裴荣璟当时正在尖峰高铁站实名制验证验票口值班。因无票进站送车问题,被害人及其家人与裴荣璟发生争吵,继而在检票口外的广场上相互殴打。互殴中,被告人裴荣璟用拳头及橡胶警棍打到邓大楣头部,邓大楣倒地,头部右侧眉弓处出血并呕吐,经医院抢救无效于当日11时46分左右确认死亡。
经鉴定,邓大楣符合在慢性肾炎及肾衰竭的基础上,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致循环、呼吸衰竭死亡;发生纠纷及殴打可以诱发其冠状动脉粥样硬化性心脏病急性发作。邓大楣所受损伤评定为轻微伤,根据参与分级标准,诱发因素在死亡中所占比例为10%-30%。裴荣璟、邓某立所受损伤均评定为轻微伤。
辩护人辩称,被告人裴荣璟是依据铁路相关规定制止无票人员进站。因被害人家人辱骂被告人、用手机录相,随后双方发生冲突。裴荣璟没有殴打被害人,他挥警棍想打被害人儿子,但没有打到,4名被害人家属对裴荣璟是否殴打邓大楣表述不一,11名在场目击证人的证言表述不一,视频证据没有裴荣璟殴打邓大楣内容,警棍没有鉴定出被害人的DNA。被害人本身患多种重病,所受轻微伤并不是直接导致其死亡的原因。被告人主观上没有伤害被害人的故意,客观上也没有伤害被害人的行为,公诉机关指控的事实不清、证据不足,被告人不构成故意伤害罪,应宣告被告人无罪。辩护人还提出,即使认定为犯罪,被告人还有自首等从轻、减轻情节。
被害人家属委托的诉讼代理人依法参加诉讼,当庭没有提起附带民事诉讼。
整场庭审持续了近八个小时,交锋激烈。各方围绕案件事实逐一进行了举证质证,当庭播放了事发现场监控录像及被害人家属手机拍摄的视频资料,辩方申请的两名证人出庭作证。
法院将择日公开宣判。(国内时事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