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23日凌晨1时许,杀人犯罪嫌疑人苏某从广东惠州被押解回石门。至此,13年前发生在石门县城区原“戎园宾馆”的一起命案积案得以告破。
2006年9月2日,石门县“戎园宾馆”(现财富广场附近)发生一起故意杀人案,一女子被人杀死在宾馆房间。经石门县公安局刑侦大队现场勘验和走访调查,被害人名叫刘某,23岁,系广西灵山县人,其胸口有一处刀伤,系失血过多导致死亡。
案发后,石门县公安局启动命案侦破工作机制,组织大量警力展开侦破工作。当年即呈现出嫌疑人的大体特征:嫌疑人应为30岁左右男性,身高1.7米左右,皮肤黝黑,蓬头垢面,本地口音,且作案后可能逃往石门县新关镇、皂市镇、白云镇一带。
为尽快破案,案件侦查期间,石门县公安局还邀请外地刑侦专家,对嫌疑人进行模拟画像,并多次组织专案组民警深入重点乡镇,围绕各行业场所、出租房、建筑工地等开展全方位摸排。遗憾的是,受当时办案条件限制,专案组始终未能获取嫌疑人相关照片或者视频,靠一张模拟画像,一直未能明确犯罪嫌疑人真实身份。但该局多年来一直都没有放弃对凶手的追捕。
今年6月,全市公安机关启动了命案积案侦破专项行动,石门县公安局再次对历年命案积案进行集中梳理、重点攻关,“戎园宾馆”杀人案率先呈现出新的线索。
听取刑侦大队大队长张鹏情况专报以后,石门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县公安局局长王汝国立即组织召开专案分析会,对新的线索进行集中甄别研判,并要求专案组要充分利用当前最新侦查技法和刑事科学技术手段,务必抓住时机,全力突破此案。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吴张密切关注案件侦查进展,多次深入刑侦大队现场指导督办、靠前指挥。经过高效工作,专案组发现石门县白云镇苏家湾村村民苏某疑点上升。通过大量外围调查和分析其活动轨迹,专案组最终确认,苏某具有重大作案嫌疑。
听取最新侦破工作进展以后,市公安局从技术和力量上给予石门县公安局大力支持。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冉黎明,刑侦支队支队长张辉祥先后就清查布控、突击抓捕、审讯突破工作等提出了具体指导意见。市公安局刑侦支队重案大队大队长范桦还带队参与到侦查抓捕工作中。8月19日,专案组通过一系列工作发现,苏某可能藏匿在广东惠州某机械厂务工。专案组迅速奔赴惠州,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最终于8月21日22时许,在惠州仲恺高新区某村一处民房,成功将犯罪嫌疑人苏某抓获。经突审,苏某如实供认了13年前的杀人犯罪事实。
2006年9月1日23时许,犯罪嫌疑人苏某从某处约刘某到了石门县城区“戎园宾馆”开房,当晚,两人在房间发生口角纠纷,苏某一怒之下,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刺中刘某胸口,刘某当场死亡。案发后,苏某迅速离开石门逃至长沙、深圳、惠州等地,最终落脚惠州当地多个工厂打零工。为逃避公安机关的打击,苏某还切断了与亲友之间的联系,一直隐姓埋名至今。
目前,犯罪嫌疑人苏某因涉嫌故意杀人罪,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之中。
(原标题为《“2006.9.2”石门原“戎园宾馆”凶杀案告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