劝退马拉松赛最后一名选手,听起来是奇闻,讲起来是笑谈,却在现实中真实出现。不完赛,道路就无法解封,这一理由丝毫经不起推敲。一来参赛者并未违反规则,二来当时未到道路解封时间。劝退最后一名,过于势利,也过于失礼。
鲁迅先生说:“我每看运动会时,常常这样想:优胜者固然可敬,但那虽然落后而仍非跑至终点不止的竞技者,和见了这样竞技者而肃然不笑的看客,乃是中国将来的脊梁。”这名选手是不是中国脊梁,可议,但他落后仍非跑至终点不止,既是对规则的深切致敬,也是对体育精神的生动演绎。
事实上,在国际赛场上打动人的,除了夺冠者的英姿,还有最后一名坚持到底的坚韧。在1968年墨西哥奥运会的马拉松比赛中,坦桑尼亚的选手约翰·阿赫瓦里不幸受伤,但这名“孤独的落伍者”仍然跌跌撞撞跑完全程,最后,现场观众把最热烈的掌声献给这名“绷带上浸满血迹的运动员”。
“我的祖国从7000英里的远方把我送到这里,不是让我开始比赛的,而是让我结束比赛的”,阿赫瓦里的一席话感动了无数人,让人看到了责任与坚守,看到了对体育精神的深层次理解。
其实,但凡熟悉体育赛事者都不难明白,竞技体育有输有赢,摘金夺银固然可敬,落后却不放弃,也是自我超越,这样的选手是可敬的,不该被嘲笑,更不该被逼退赛。任何稍有规则的人,都不敢劝退选手。任何有底线的组织方,也不会容忍这种行为出现。
具体到此事,一位业内人士告诉记者,这是赛事志愿者的单独行为,并不是出于赛事组委会的“命令”。不管是不是命令,有这样的志愿者,组委会就难辞其咎。工作人员背离体育精神和契约精神,问题究竟出在哪里?组委员应该反躬自省,而不能若无其事。
这些年,国内马拉松赛遍地开花,几乎成了一些城市的名片。问题是,组织马拉松赛无可非议,但是否匹配所需要的“软件”?是否做到了敬畏规则?又是否避免出现不和谐的镜头?从“递国旗‘绑架’选手”,到“选手冲过终点线后被工作人员强行拽停”,再到劝退最后一名……乱象频现,难道偶然?
有句话说得好,“马拉松是一项有魅力的运动,它包含了一切——戏剧成分,竞争,友情,英雄主义。”一些城市组织马拉松比赛,究竟是为了提升民众的健康水平,还是单纯求名求利?如果管理水平不到位,却盲目跟风,如果条件达不到,却赶鸭子上架,岂不可悲?
“在满足竞赛规程和安全的前提下,为那些坚持拼搏的瞬间喝彩,也同样是跑步的魅力所在。”在致敬最后一名的同时,我更希望像劝退最后一名这样的闹剧永远不再发生。只有组织者、志愿者真正懂得马拉松比赛,真正领悟体育精神,真正敬畏规则,才有资格为一场马拉松比赛造势助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