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8月21日电 (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 记者 王亦君)今天上午,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首次记者会举行,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是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作为参谋助手为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国家立法权提供服务。为了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为了更好地向社会公众介绍立法工作情况,经研究决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建立了发言人制度,定期或者不定期召开记者会。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表示,近年来,随着网络和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利用网络随意收集、非法获取、擅自使用或者滥用公民个人信息的情况比较突出,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合法权益,已经受到了各方面关注。
对此,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高度重视公民个人信息保护方面的立法, 2012年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确立了个人信息收集使用的规则,以及网络服务提供者保护个人信息安全的义务等基本规范。2013年修改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对消费者个人信息的保护做了专门规定。2009年和2015年分别通过了刑法修正案(七)和修正案(九),专门增加了出售或者非法提供、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犯罪。2016年通过了网络安全法,进一步充实完善了收集使用个人信息的规则以及网络运营者保护个人信息的义务和责任。
2017年10月1日开始实施的民法总则也将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作为一项重要的民事权利予以规定。正在审议的民法典人格权编草案专门设立了隐私权和个人信息一章,对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的权利内容及其行使做了规定。
臧铁伟表示,个人信息保护法已经列入了本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立法规划,目前法工委正在会同有关部门研究论证,加紧推进起草工作,将按照立法工作计划,适时提请常委会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