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庭审现场(图片由上海闵行法院提供)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见习记者 魏其濛
8月14日,河南周口眼癌女童王凤雅家人起诉陈岚名誉权案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开庭。此前,拥有70多万粉丝、新浪微博实名认证为作家陈岚通过自己的微博举报,小凤雅疑被家属虐待致死。
2018年5月,自媒体文章《王凤雅小朋友之死》刷爆了朋友圈。文中称河南省周口市太康县一名2岁半女童王凤雅被诊断出患有视网膜母细胞瘤,其母杨美芹在获得15万元捐款后未救治眼球已脱出眼眶的女儿,反而去北京的民营医院为儿子治疗兔唇。2018年5月4日,不到3岁的王凤雅离开了人世。
2018年5月25日上午,河南省太康县公安局相关人士表示,经警方调查,确认王凤雅家属当初的筹款目标是15万元,但实际上只收到38638元捐款。这些钱基本用在了女儿王凤雅的治疗上,目前结余1301元。据此,当地警方表示不存在诈捐。
5月25日下午,在太康县张集镇民政所、水滴筹、媒体等人员的陪同下,王凤雅的爷爷王太友将所筹款项剩余的1301元善款交到了太康县慈善会。
陈岚曾在微博上称,王凤雅患上的是“最容易治愈”的癌症,小凤雅没有获得治疗,几次前去探访的“爱心妈妈”亲眼目睹她被虐待的事实。陈岚当时还指责,杨美芹通过视频打赏的红包没有公示。
原告诉讼要求,王凤雅爷爷王太友、母亲杨美芹请求法庭判令陈岚停止侵犯其名誉权的行为;在河南和上海的相关媒体公开赔礼道歉,消除影响,恢复名誉;在陈岚的微博上公开置顶道歉,且置顶不少于两个月的时间;赔偿原告经济损失8万元,医疗损失8365元,精神损失费5万元;承担原告聘请律师的费用3万元并承担诉讼费。
8月14日,在上海市闵行区人民法院的公开庭审中,原被告——王凤雅爷爷王太友、母亲杨美芹和陈岚以及双方代理人均出庭,双方就陈岚发布的微博是否造成名誉侵权、王凤雅家人是否进行过积极治疗、经济赔偿数额是否合理等问题进行了举证和辩论。经过8个多小时的庭审,该案没有当庭宣判,且双方都表示拒绝调解。
陈岚发的40条微博是否造成名誉侵权
2017年10月底,河南省太康县张集镇温良村的2岁半女童王凤雅确诊患视网膜母细胞瘤,为了给孩子治病,母亲杨美芹先后两次在水滴筹发起收款,并在火山小视频直播求助。
2018年3月起,有关注此事的网友和一些微信公众号称,凤雅父母利用孩子病情筹款后放弃治疗。2018年5月4日,小凤雅不幸离世,不少网友仍质疑其家人诈捐。在此前后,作家陈岚在其实名认证的微博上数次发表言论,指责王凤雅的家人不给孩子积极治疗,有诈捐嫌疑。
庭审中,原告方举证陈岚从2018年4月开始发布的40条微博对原告造成了名誉侵权,特别是其中2条原创微博导致舆论发酵。一是2018年4月9日晚发布的公开报警微博,称小凤雅疑似被父母虐待致死,筹款数万元却未治疗导致去世;二是另一条带有诅咒性质的评论,称“一家人生4个女儿,生出1个儿子,不给女儿治疗,却给儿子治疗,也许治得了疾病,但治不了愚昧”等。
被告陈岚表示,原告提出的40条微博中,关于2018年4月9日小凤雅死亡的不实信息,3天后获知真相后已经及时删除;且这条微博中小凤雅死亡的信息并非捏造,而是通过现场志愿者马某和陈某即时传递的微信,从杨美琴和王太友口中得知的。陈岚承认另一条微博言辞过激,但表示该条微博中没有指名道姓,只是对社会现象的评论。
原被告双方争论的另一个焦点在于,陈岚的微博是否直接导致了王凤雅家属遭到网络暴力和短信谩骂。原告称,杨美芹的手机从陈岚2018年4月9日发布报警微博后,一直收到陌生人的谩骂和诅咒短信,最多的时候一天收到40多条,并不断受到来访者的打扰,导致家人们在当地无法做人,农田荒废,收入减少,杨美芹本人还得了重度抑郁症。
但被告表示,王凤雅事件从2018年3月开始在各微信群和网络上传播,在陈岚发布报警微博前,就有不少网友指责其家属没有用筹款积极治疗;陈岚从未在微博公开发布小凤雅家属的姓名、住址和电话号码,这些信息是此前杨美芹本人在火山小视频直播时自己发布的。更关键的是,公众号“有槽”在2018年5月24日发布了文章《王凤雅小朋友之死》,称家属筹集善款15万元却未给女儿治疗,造成舆论进一步发酵,陈岚知道文章中有不实信息,并未转发。
小凤雅家人是否用筹款积极治疗
在双方向法庭提供的证据中,水滴筹平台筹款记录单据显示,小凤雅家属先后发起两次个人求助,共有2249人次捐款35689元。原告举证称,2018年5月24日,河南太康县警方回应,认定这一事件不构成刑事案件,且筹来的钱款大部分都用在孩子的治疗上;太康县人民政府官网发布的公告也显示,经调查,所筹善款多用于治疗,剩余款项1301元已捐给太康县慈善协会。
但被告方坚持称,原告始终没有提供过给小凤雅化疗的单据,出示的只是医院门诊单、检查单和饮食收费单据。
庭审中,原被告双方和到庭证人都对小凤雅的治疗过程进行了陈述。双方基本认定,在2017年小凤雅眼睛不适后,家人带她在村诊所、县医院都进行了检查,受限于医疗条件,2017年11月又去到河南省综合排名第一的医院——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省医院(以下简称“郑大一附院”)进行了检查,郑大一附院医生得出结论:建议住院进一步检查,必要时化疗。2018年春节时,杨美芹在火山小视频上直播,表示筹到钱后才能给小凤雅化疗。
原告称,到大医院给孩子化疗需要2万元的押金和2万元的化疗费用,而筹集的3万余元还不够,但陈岚表示,在河南医院的化疗费用一次仅需2000元,在上海也仅需5000元,全部化疗过程有5万元就可完成。另外,出庭作证证人钟灵(音)称,除了水滴筹的捐款外,当时各微信群都有爱心妈妈、爱心爸爸用微信直接给杨美芹转账,100、200都有,因此善款肯定不止水滴筹上的3万余元。
另外,陈岚还质疑原告家庭没有尽力给王凤雅治疗,因为在2018年,王太友的女儿们和19岁的小儿子凑钱买了一辆小轿车,作为小儿子结婚的准备。
王太友确认了为小儿子买车一事,但坚持认为,小凤雅家人做出的治疗方案,即“保守治疗”,是普通农村人观念中的正常选择,而且带着孩子辗转去了好几个医院,已经尽了很大努力。
志愿者行为成另一庭审争议焦点
此案中,原告认为陈岚所发微博造成名誉侵权的原因之一,是陈岚从未当面见过小凤雅家人,只是通过志愿者转述和网络获取信息。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注意到,双方对于2018年4月5日以后,志愿者到河南太康王凤雅家中督促家属为孩子治疗的过程争议很大。
王太友称,2018年4月6日,两名穿着“9958儿童救护”马甲的志愿者马某和卢某来到杨美芹和王太友家中,其中马某承诺,只要他们带着孩子到北京看病,红十字会将捐助20万用于治疗,还会让明星和网民捐钱,不用家属花钱,于是王太友、杨美芹带着小凤雅上了志愿者的车。但在高速公路上,王太友看见马某对着手机“哈哈”两声,并说“我终于把凤雅妈妈劝到北京啦”,还在手机上不断接收红包,于是对这两名志愿者心生防备。
王太友叙述,在北京儿童医院,马某和几位在场的“爱心妈妈”很快办了就诊卡,其中一名“医托”领着一家人在3个科室看了专家,专家表示小凤雅的病现在送来已经太晚,不能手术或化疗,而小凤雅此时经过一夜折腾又发起高烧,于是两人带着孩子到北京一家诊所给孩子输液。在这个过程中,杨美芹在手机看到有人发布寻人启事,称小凤雅被妈妈和爷爷抱走,还公布了两人的私人信息,万般无奈只能打车连夜回到老家。
但一位当时在场的证人在出庭作证时表示,在北京儿童医院时,一位网名为“勇敢的心”的爱心妈妈利用人脉关系为小凤雅办了就诊卡,并在没有排队的情况下,在人满为患的医院中辗转会诊了3个科室的医生,最后来到急诊室。这时,有爱心妈妈联系了其他医院,说有床位,几个人继续劝说小凤雅家人,表示可以支付当天会诊费用、此后的租房、交通费,但最后小凤雅家人还是离开了。
王太友和另一位到庭的证人——在上海大树公益服务支持中心工作的白某还叙述了2018年4月12日,白某到当地联系民政机构,前来敦促小凤雅家人带孩子治病的过程:当时,双方发生矛盾,并未签订相关协议。
另外,原告代理律师施晓俊表示,不排除有些志愿者机构利用病儿的状况和网友的善心谋取私利,而本案中马某的志愿机构“9958”就在业界有很大争议,过去出现过病儿死后还继续募捐的情况。
双方还对原告要求的经济损失、医药费、精神损失赔偿进行了陈述和辩论,也未达成一致。
原告表示坚持诉求,被告要求驳回原告全部诉求,双方均表示不接受调解。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上海8月15日电
(国内时事部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