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北京7月31日电(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陈璐)电视剧《亲爱的,热爱的》成了今夏最火的电视剧,然而,这部电视剧在播放至一半时遭到全集泄露,微博上迄今为止仍可以搜到被泄露的剧集。7月30日,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其官方微信上提示:通过“特殊渠道”获得的热播剧资源并进行网络传播,小心被诉至法院。
这部剧还未播放完,但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在微博上以“亲爱的热爱的全集”、“亲爱的热爱的泄露”、“亲爱的热爱的资源”等关键词检索发现,有不少微博用户表示自己有全集资源,引导用户通过转发、点赞、加微信付钱购买。这成了微信公众号和微博“涨粉”或“赚钱”的手段。
同时,有不少用户表示自己“已经全部看过了”,有人晒出了全部电视剧的截图,以及未播剧集的照片和片段,截图中写着“仅供东方卫视查阅”等字样,证明这是非正规渠道播出的资源。
针对此类现象,北京互联网法院在其官方微信公号上作出提醒:根据我国《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之规定,有下列侵权行为的,应当根据情况,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一)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
该公号文章还指出,“全集泄露”事件引发了法律圈内大家对于移动互联网时代,版权保护所面临问题的思考。同时强调“网络服务提供者”的责任:网络用户、网络服务提供者利用网络侵害他人民事权益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网络用户利用网络服务实施侵权行为的,被侵权人有权通知网络服务提供者采取删除、屏蔽、断开链接等必要措施。网络服务提供者接到通知后未及时采取必要措施的,对损害的扩大部分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网络服务提供者知道网络用户利用其网络服务侵害他人民事权益,未采取必要措施的,与该网络用户承担连带责任。
在《亲爱的,热爱的》刚刚泄露时,主演杨紫曾在其个人微博上呼吁:“一部剧来自于所有演员、团队和工作人员们的努力,不希望通过这种方式展现给大家!希望大家不要再散播了。” 另一位主演李现通过点赞表示支持。粉丝们纷纷表示“支持维权、正版观看,不看不买不传播“。
据媒体报道:片源泄露后,各正版播放平台的收视率受到了显而易见的影响。浙江卫视、东方卫视在泄露后收视率均有明显下降,网络平台同样也受到影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