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京报》“我们视频”报道,7月14日晚,在广州南站内,一位女士(以下称王某)等3人明知所乘高铁G9638已停止检票。为了不耽误次日上班,王某带头翻闸闯入站台。进入站台后,王某一边拍列车玻璃,一边吼叫工作人员开门。
如此行为不仅被工作人员当场制止,也被监控视频拍下,这段视频在网上传播后,引起了舆论场上的热议,网友几乎一边倒地批评王某的行为。从视频中可以看出,她冲入站台后,看到还没开走的高铁,竟还想着拦下火车,甚至把腿伸入列车和站台的间隙处。如此行为显然不可能阻止列车开动,给她的生命安全也构成了严重隐患。好在车站工作人员发现及时,立刻将她拦下,并把她拉出危险区域。虽然这件事没造成人身伤害,但高铁还是晚点7分钟发车,王某也被铁路警方依法行拘9日。
《治安管理处罚法》有明确要求:“对非法拦截或者强登、扒乘机动车、船舶、航空器以及其他交通工具,影响交通工具正常行驶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而且,她还存在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按照规定,“对扰乱车站、港口、码头、机场、商场、公园、展览馆或者其他公共场所秩序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因此,王某被警方依法行拘9日,一点也不冤。如果她当时的行为不被制止,不仅会给自己带来生命安全的威胁,也会给铁路安全制造麻烦。此事给她的教训可谓不小,但除了对法律法规的漠视外,当事人对他人安全与公共秩序的冷漠态度,更值得反思。
就像之前在舆论场上被痛批的高铁霸座现象,此次“绊高铁”行为是极端利己主义的极端化表现。有些人无法分清“公德”与“私德”的区别,如果在家里有什么任性行为,外界无从干涉,但只要到了公共空间里,个体行为就必须遵循公序良俗与法律规范。一些人平时任性惯了,不把公共规则当回事,觉得不被发现就无所谓,在他们眼中,世界要围着自己转,而不是自己服从世界的规则与秩序。
在法律规范面前,个人的错误行为无法被任何理由开脱。违规者已经为自己的错误行为付出了不小的代价,但愿此事也能给她一个教训,给旁观者一个警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