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青年报客户端讯(颜凯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王烨捷)日前,记者从上海浦东城管执法大队获悉,浦东南汇新城镇开出垃圾分类条例实施后的“首张罚单”,对未按规定投放生活垃圾、拒不整改的某居民,依法给予处罚50元的罚款。这意味着在上海南汇地区,垃圾分类不再是“纸上谈兵”,垃圾不分类、乱分类行为将面临处罚。
7月4日上午,南汇新城镇城管中队申港社区分队执法人员来到位于方竹路、茉莉路交叉口的港城新天地广场开展垃圾分类执法检查。刚从某餐饮店检查完,正要换一家店检查时,执法人员看见有人将一方便面桶随意放在了广场公共区域的干垃圾收集容器上面。“方便面是湿垃圾,不能将还有剩余方便面的泡面桶投到干垃圾桶里。”执法人员立即上前,对当事人进行批评教育。没想到,当事人不领情,以现场没有看见湿垃圾桶为由,拒不改正自己的错误行为。
为此,上午11时20时,执法队员依据《上海市生活垃圾管理条例》五十七条,当场对当事人违反该《条例》二十四条第一款规定,未将生活垃圾分别投放至相应收集容器的,拒不改正的行为,处50元罚款。
“垃圾分类喊了多年,本以为这次也是吓唬吓唬人的,没想到是动真格的!”自罚款开出后,当事人表示十分后悔,希望以自己的教训对大家起警示作用。
当天,执法人员除了开出首张个人罚单外,还对多家未将生活垃圾投放至相应容器的企业开出了垃圾分类整改单。接下来,管理部门还将继续对个人垃圾不分类进行处罚。同时,重点对楼宇、商业广场、物业公司垃圾不分类进行处罚。(经济部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