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城案”火了,更多其他被性侵幼童谁来过问?
发稿时间:2019-07-06 08:52:00 作者:王烨捷 魏其濛 来源: 中国青年报客户端
推动未成年人警务工作,“未立案”也要“被关爱”
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 王烨捷 见习记者 魏其濛 近日,新城控股原董事长王振华涉嫌猥亵女童案引发社会高度关注,而更多性侵者身份普通、受害儿童身份普通的案件没有如此“待遇”。
据公益项目“女童保护”统计,2013年至2018年,媒体共曝光2096起性侵儿童的案例,每起案例都有不同数量的受害儿童,多的有100多人;而这只是“冰山一角”:仅2015年至2018年11月,全国法院审结的猥亵儿童案件就有11519件。
采访中,多位律师、心理咨询师、青少年权益保护工作者都表达了他们工作中的困境,呼吁社会给予更多关注。
我国立法与司法实践面临诸多严峻问题
北京市致诚律师事务所主任、北京市青少年法律援助与研究中心主任佟丽华多年来致力于未成年人权益保护工作。他认为,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等单位发布的《关于依法惩治性侵未成年人犯罪的意见》在一定程度上加强和改善了我国预防和处理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的措施,但从司法实践来看,当前在立法和实践中依然面临很多严峻问题。
佟丽华7月4日撰文《儿童性侵案背后的法律困境:六个问题,六个建议》指出,首先是“立案难”问题:由于观念影响和证据缺乏,很多强奸和猥亵案件没有进入司法程序。如他目前正在处理的两起案件中,初期公安机关都不想立案,其中一起引发受害人母亲长期上访,最后是援助律师帮助受害人母亲在省公安厅长接访时去反映问题,引起公安厅长的重视才立案。
文中提到,在今年3月28日光明网报道的一起未成年人被迫卖淫的案件中,只见到了对强迫以及组织卖淫者的刑事处罚,经过事后了解,才知道公安对那些性侵幼女的所谓嫖客根本就没有立案侦查,也就没有公诉。
他指出,2015年刑罚修正案(九)取消嫖宿幼女罪,目的是要将所有的类似犯罪按强奸罪从重处罚,而非不再处罚。遗憾的是,有些地方对类似犯罪竟然不去追究刑事责任,“这是公然渎职,竟然没有看到有人被追责”。
他还指出,司法人员专业化程度不高导致“二次伤害”等新问题,如办案民警多次询问受害人,甚至多次对身体进行鉴定;检察官和法官询问时,受害人不得不多次回忆受到侵害的屈辱过程;司法人员尤其是办案民警取证不及时、不全面,有些证据存在瑕疵,公安机关、检察机关、法院对证据认定标准不一致,导致有些罪犯不能被追究,甘肃庆阳老师猥亵女生不起诉的案件并非个例。
此外,还存在受到侵害的未成年人缺乏有效关爱和后续保护、学校缺乏有效预防和处理性侵的机制、网络诱发更多未成年人性侵案件等问题。
对于这些问题,佟丽华提出如下建议:加强司法机关未成年人保护专业化建设,尤其是呼吁公安部尽快设立未成年人保护局。
建议立法规定:只要接到儿童遭受性侵的报案,公安机关就要按刑事案件立案。发展专业的未成年人保护组织。落实零容忍,建设安全校园。加大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的成本,立法禁止有过性侵未成年人违法犯罪记录的人从事与未成年人相关的教育、培训、监护等一切行业。净化网络平台,加强未成年人网络保护。
“很多人都在讨论这位上市公司老总猥亵儿童案件,但欢迎大家关注这类案件背后的问题。每个家庭的孩子都可能受到伤害,看看我们自己的孩子,想想受到伤害的可怕,就要行动起来,采取措施,去完善我们的制度,去关注这类案件的预防和处理。”佟丽华表示。
未成年人警务建设亟待加速推进
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副主任王蕾告诉记者,在上海市12355青少年公共服务热线2018年接触到的个案中,复杂性强、严重程度高、影响面广的涉未成年人事件有20多个,其中3个涉及未成年人被性侵问题。
其中的一个案例令人唏嘘。2018年,上海12355接到一位母亲来电,称其女儿出现了行为异常,想寻求专业志愿者和青少年事务社工的帮助。
原来,与离异父亲同住的女孩向母亲反映自己被学校老师骚扰和猥亵,当时,母亲直接为女孩办理了转学;事隔几个月,女孩再次受到了侵害,这一次造成了较为严重的下体损伤。
据女孩反映,是家中亲属对她进行了性侵害。女孩母亲向公安机关报案,虽然派出所给予了立案调查,但由于举证困难,案件一直没有进展。到了2018年,母亲发现自己女儿有了行为异常现象。
这起事件中,有两个关键节点颇为重要。一是未成年人在第一次遭到性侵时,家长未能及时给予专业的心理干预和指导;二是未成年人在第二次遭到性侵时,没能引入专业社会工作力量进行心理疏导和危机干预,导致女孩得不到外界帮助,出现了行为异常。
王蕾告诉记者,目前,12355平台具备专业资质的心理咨询师、律师等志愿者人数达到650余人,能提供心理面询、危机干预、特殊个案处置等专业服务。希望未成年人在遭遇侵害,需要维权的时候,能拨打12355的电话寻求帮助。
据悉,下一步,上海市青少年服务和权益保护办公室将要成立市级未成年人司法社会服务机构,在未成年人司法保护工作相关部门和专业社工机构、组织之间搭建桥梁,向涉罪未成年人、未成年被害人等提供帮教矫正、保护救助等社会服务。
一位不愿透露姓名的青少年司法社工告诉记者,目前在涉青少年案件中,我国的检察院、法院系统已经形成了较为完备的“保护体系”,比如有家庭圆桌审判、社工转介等具体、可查的举措。但在警务层面,“未成年人警务建设”仍然是社会关注的重点。
“很多涉及未成年人被性侵、被猥亵的案件,都存在举证难、立案难的情况。一旦不能立案,那么在派出所层面就等于‘不做这个案子’了,案子也到不了检察院、法院,涉案未成年人也无法通过司法途径找到正规的青少年社工介入。”这名社工说,上海市的检察机关针对未成年人的保护起步较早,很早就出台了“一站式取证”规则,以避免多次取证对未成年人造成的情感伤害。但专业的“未成年人警务工作”,目前仍在推动中。
性教育碎片化、心理辅导介入困难、课程设计难呼唤各界重视
上海市徐汇区心理咨询协会会长陶焱连续两年在团上海市委的邀请下,为上海爱心暑托班项目做青少年心理安全课程设计。去年夏天,她制定的系列课程主题即为“艾滋病、毒品、性骚扰”。
陶焱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现在上海已经有很多中小学校,甚至幼儿园都意识到青少年性教育的重要性,她经常会受邀到学校去讲课。但在20多年的心理咨询实践中,她发现包括性教育等在内的青少年家庭教育呈现“碎片化”的趋势,“妇联、团委、卫健委、教委等都在做。具体到学校,最近性侵事件发酵,学校就邀请你去讲一次课;过半年,出了校园意外伤害案子了,学校又换个主题,换个老师再去上课”。
陶焱曾参加过汶川地震、上海胶州路教师公寓火灾、上海浦北路杀人案等事件中的事后咨询辅导。她发现,几乎所有在重大突发事件发生后的心理辅导,都存在“介入困难”的情况。
“很多家长、受害学生,此前都没有接受过教委系统的家庭教育、发展心理学的学习,他们在没有任何系统学习的基础上,遇到突发情况,很容易产生拒绝心理辅导的情况。”陶焱介绍,实际上,上海各级检察机关都会涉未成年人案件中主动引入心理咨询专家进行后期介入,但这种“事后介入”难度很大,“最主要是打好前期的基础”。
现在,已经有若干所上海的小学与陶焱所在的机构建立长期联系,每周五晚上,她会到学校给那些愿意参与试点的家庭开设“亲子小课”,让父母和孩子一起议一议自我保护、社交朋友圈、情绪控制等话题,循序渐进地帮助每一个家庭建立起基本的心理保护屏障。
上海市阳光社区青少年事务中心项目运营主任郭明告诉记者,中心从2016年开始正式提供5~7岁儿童性启蒙教育和6~10岁儿童自我防护课程,在课程推广中,社工们也遇到了一些难点。“课程刚开始探索的时候,家长会在一旁观摩,他们的反馈不一,尤其爸爸的接受度低于妈妈和老人。有位爸爸还反映:我觉得现在给孩子性启蒙太早了,应该到初中再开始。”
郭明还说,社会上发生的儿童性侵案作案方式匪夷所思,包括近日发生的“新城案”,这给他们设计课件带来难度。“近期我们到云南教课,发现很多留守儿童是独立生活的,怎么去要求家长负责呢?”对此,他们正在不断完善课程,也希望各部门能一起努力。
一名不愿透露姓名的资深心理咨询师告诉中国青年报·中国青年网记者,中小学生心理学基础能否打好,与一座城市、一个教育局、一所学校的领导有直接关系。“我遇到过一个强势领导,他在领域内有绝对的话语权。他来问我,你危机干预了,难道别人的问题就没有了吗?”这名心理咨询师说,领导的“话外音”其实就是“危机干预基本没啥必要”的意思。
前述心理咨询师表示,上海现在基本可以做到每个小学都有半个心理老师的编制,初中、高中有一个以上心理老师编制。学校编制内的心理老师主要做一部分班主任培训、学生咨询工作,“很多心理老师刚刚硕士毕业,自己没有结婚、没有孩子,干什么、怎么干都听校长的,校长觉得这事没有必要,他们就不做了”。
他介绍,心理咨询师的“黄金年龄”应为50岁左右,校内心理老师可以做培训、上心理课,但个案咨询应转交给资深社会机构,“很少有校长会意识到心理教育的重要性。很多校长嘴上说重视,但他课时不给保证,心理老师又设计不出啥合适的课,就被边缘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