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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日报刊文:“反偷拍”的压力不能传导给消费者

发稿时间:2019-06-24 10:03:00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张灿灿 中国青年网

  6月15日,一对情侣在河南郑州入住酒店时,发现插座中有针孔摄像头。接报警后,警方于6月22日将嫌疑人谢某抓获。谢某如实交代了在网上购买针孔摄像设备,利用住宿之机在酒店房间安装并实施偷拍的违法行为。目前,谢某已被依法刑拘,该酒店员工宋某也因散布谣言“郑州80%的酒店都有针孔摄像头”被行拘十日(6月23日郑州公安新浪官微)。

  酒店、民宿甚至试衣间,可能被不法分子安装针孔摄像头进行非法偷拍,并将视频上传网络或对被偷拍对象敲诈勒索,已不是新鲜事,常常引发公众不同程度的安全恐慌。诸如“如何查找针孔摄像头”“哪类物品上容易被安装针孔”等反偷拍指南又开始频登热搜。压力已经传导至末端的消费者身上,似乎掌握最新清查针孔摄像头的能力必须成为基本生活技能。面对不确定的安全隐患,消费者难道只能仰仗自救?

  对于非法安装针孔摄像头的行为,法律规定已经较为明确,根据情节严重程度可能处以行政处罚,或者依据刑法非法使用窃听、窃照专用器材罪,传播淫秽物品牟利罪等罪名予以惩处。但与此同时,酒店应承担的责任却尚不明朗。很多涉事酒店申辩,每天对全酒店房间进行针孔摄像头排查“不现实”“无力鉴别”,其员工甚至造谣八成酒店都有针孔摄像头来开脱责任,实为强盗逻辑。

  酒店作为服务业,在经营场所应对消费者的人身、财物安全依法承担安全保障义务。随着时代的变化,安全的内涵也在不断丰富,保障消费者个人隐私和信息安全也要放到与人身安全同等重要的位置。酒店以费时费力为理由,实为拒绝承担法定责任。还有多少未被查出的非法摄像头,是个未知数,如果酒店不将清查作为安保义务,无疑是在增加消费者的恐慌,强化公众的不安全感。

  再向上追根溯源,针孔摄像头的生产销售是否在合理合法范围之内,也需要进一步探讨。不少人认为针孔摄像头应列为管控物品,谨防滥用甚至用于犯罪。这一建议是否科学可行,尚需要相关政府部门研究整个行业后再确定,但其生产销售存在大量不合法行为已是明眼可见,因此无论针孔摄像头如何定性,其生产销售亟须全国范围内的清查和治理。此外,偷拍已成为一条黑色产业链,有非法团伙专门靠兜售偷拍视频获利。因此,酒店发生的偷拍行为可能不是孤立的,背后或许存在团伙犯罪。顺着每一起酒店偷拍事件,司法机关应一查到底,严厉打击。

  消费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必不可少,但我们必须认识到,面对住宿行业中不确定的偷拍隐患,反偷拍的压力不应传导给消费者。从政府管理部门规范市场、加强监管,到服务行业履行安保义务、及时清查处置,再到司法机关完善立法、严惩违法行为,保护消费者安全不受侵害,可改善的空间并不小。

  (原题为《“反偷拍”的压力不能传导给消费者》)

原标题:检察日报刊文:“反偷拍”的压力不能传导给消费者
责任编辑:海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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